黃少澤:不具條件檢控劇組違規拍攝

黃少澤稱不具條件檢控劇組違規拍攝

有外地劇組在近三巴仔橫街拍攝期間,發生汽車失控撞倒12名群眾演員,事後警方證實是劇組未有遵守協調會議上有關不可作出危險駕駛行為要求,社會質疑劇組是否涉及違令。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回應指,刑法典對違令罪有明確規定,今次事件不具備檢控的條件,作為旅遊文化城市,希望有更多文化和拍攝活動在澳門進行,動輒檢控相信亦非社會樂見,但認為劇組不遵守協調會上警方作出的建議和要求,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是值得社會、政府檢討和反思的個案。

對於近三巴仔橫街劇組汽車失控意外,日前治安警表示,警方在事前的跨部門協調會議上,認為有關路段「路窄彎急」,不適合高速駕駛,要求劇組安全拍攝,尤其不可作出危險駕駛行為,並明確不同意劇組的拍攝計劃,劇組拍攝時沒有遵守協調會議上的相關要求。

昨日黃少澤被問到警方提出要求但劇組未有遵守,是否涉及違令?黃少澤表示,相關劇組是取得文化局的拍攝許可,並在封閉路段內拍攝,他又強調,拍攝活動一定要以確保安全為前提,因為除對劇組人員外,對市民及遊客亦有影響,所以警方一直重視,對今次事件感到震撼。因為事前的會議已明確告知劇組不可以開展高速駕駛的拍攝,要從安全角度考慮,他認為拍攝團隊不守規矩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未來要絕對避免事故再次發生,包括要事前做好預案確保安全拍攝。

黃少澤

監督不應由警方去做

他續稱,治安警在協調會上提出建議,劇組作出承諾但最終沒有遵守,按照目前情況及過去工作模式,暫時不具備以違令罪作檢控條件,但已就相關情況通報文化局,並要求文化局發稿強調拍攝申請需做好事前預案、意外解決方案,並確保安全拍攝,但警方必須根據法律辦事,如法律出現漏洞,便應該完善和填補。

黃少澤又認為,有關團隊的監督亦十分重要,監督不應由警方去做,而劇組本身應有自己的應對預案和監督。根據片段分析,拍攝時的車速不算太高,意外可能由於車手對路面及車輛不熟悉引起,將來審批時亦需要充分考慮。

被問到劇組非本地居民成員是用甚麼簽註入境?黃少澤稱簽註由國家移民局負責,目前有旅遊、勞動、家庭團聚、探親、商務類型的簽註。根據勞工局及文化局規定,劇團今次的情況不涉違法工作,是否需要完善,應該要檢討,他又重申,理解社會對事件的關注。

特定工作警方不能用交通法執法

治安警察局局長吳錦華補充稱,若這個封閉路段是為了特定工作,警方不具條件利用道路交通法執法,而在劇組開展拍攝前的協調會議中,警方已明確不同意劇組在有關的路段做出高速轉彎等拍攝,劇組當時承諾會遵守,但最後未有遵守約定,警方已通報文化局,中止拍攝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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