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勞動法律更好保障勞動者權益

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修改勞動關係法法案,建議將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上限調升至21,500元。財政司司長李偉農稱,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上限為每2年檢討一次,且可按經濟發展的狀況作調整。
儘管經財司司長澄清由 2017年起至今次提案,已先後檢討4次,但是多名議員仍然表示關注勞動關係法檢討調整機制滯後問題,說明了檢討機制確實存在不完善之處,所以政府還是要繼續聽取各界意見,綜合評估各種因素,包括視乎當時的經濟情況、僱員保障和要平衡企業營商環境等,爭取盡量縮短檢討結果公布時間。
對於勞工界認為,澳門勞動基準長期低於鄰近國家和地區,更低於國際勞工公約標準。有關問題還是比較嚴重,要引起政府足夠重視。在現今社會當中,保障好勞動者權益,是政府不可迴避的重要社會問題,也只有保障好勞動者的權益,才能確保經濟社會的更好運作,維持社會穩定。
與此同時,社會對其他勞動權益同樣十分關注,諸多內容都有必要因應社會的改變而作出檢討,並加以完善。正如候任行政長官岑浩輝先生在其競選政綱中表示,在廣泛諮詢社會各界意見基礎上,適時增加市民產假、年假天數等,期待相關法律能盡快完善。
期望候任行政長官以及新一屆特區政府,盡快凝聚社會共識政,啟動勞動修法規劃,與時俱進地更好維護勞動權益,讓廣大勞動者得到更好的保障。
寧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