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討論《小販管理制度》法案

李靜儀(右)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就分析及討論《小販管理制度》法案召開首次會議,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有委員提出關注整個小販管理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如何配合旅遊業、舊區及6大片區發展。

李靜儀於會後表示,目前約有500名小販持牌人,會上有委員提出,整個小販管理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如何配合旅遊業、舊區及6大片區發展,政府有何規劃?在小販管理制度上,對於由私人機構或地方舉行的小販活動、時節性臨時活動等的小販管理與公共部門/公共地方舉辦的,會否存在管理上的差別。

由於《小販管理制度》法案與《公共街市管理法》相若,李靜儀指,有委員提出,兩者在經營狀況、違反經營規章、牌照繼承等上的處理一致性問題,尤其是在處罰上,《公共街市管理法》承租人若違反經承租人義務,最高被科處不多於1,500元罰金,但《小販管理制度》則定額罰款1,500元,兩者金額上有差別,故此,委員會希望政府代表稍後列席會議時,交待相關調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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