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港澳法律研討會在澳舉行 張司:粵港澳不斷探索推動三地對接

第十二屆內地與港澳法律研討會

由中國法學會、澳門法務局、香港律政司合辦的「第十二屆內地與港澳法律研討會」昨在本澳開幕。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在「一國兩制」之下,粵港澳社會制度不同,法律制度不同,不同關稅區域,對大灣區的市場互聯互通帶來制約,要破解其中的制約因素,必須推動機制對接和規則銜接,這需要在中央政府的協調下,粵港澳三方不斷探索。行政法務司也將與廣東省司法廳、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一起,充分利用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機制,促進大灣區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對接。

內地與港澳法律研討會昨在澳開幕

「第十二屆內地與港澳法律研討會」昨上午10時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舉行,相關研討會以輪替方式,每年按序於內地城市、澳門特區及香港特區舉辦,今年由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承辦。今屆研討會主題為「一帶一路」與粵港澳大灣區法律建設深度融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中聯辦副主任黃柳權、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王其江、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等出席。

出席研討會嘉賓合照

張永春:研討會助強化「一帶一路」及灣區建設

張永春致辭時表示,今屆研討會原本應在2020年舉行,但由於新冠疫情的原因延遲至今, 「一帶一路」是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13年提出的宏偉倡議,是次論壇聚焦「一帶一路」與粵港澳大灣區法律建設,將探討發揮港澳法律制度特色、加强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法治建設、運用港澳法律服務助力中國企業「走出去」等幾方面的議題。當局相信,研討會對於加強政府、學界及律師業界的交流,強化「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法治保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張永春續說,「一帶一路」以互聯互通為主線,而共建「一帶一路」的國家跨越大陸法系、普通法系、伊斯蘭法系以及中華法系等,不同國家的法律傳統、文化及制度存在或多或少的差異乃至衝突,在開展互聯互通的過程中,不同主體可能會就貿易、投資以及其他問題產生法律爭議,需要透過法律的方式及途徑加以解決。作為「一帶一路」倡議的提出方,中國內地及港澳的法律界需要重點思考在爭端預防和解決方面作出更多理論和實踐探索。一方面,要攜手各方開展「一帶一路」法律交流,加強產業界、商界及法律界的跨領域合作,幫助「一帶一路」參與主體防範法律風險,有效預防和減少商事爭端;另一方面,要引導參與主體依法妥善化解爭端,不斷完善訴訟與調解、仲裁有效銜接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公正高效便捷地解決爭端提供制度保障。

發揮澳獨特優勢促各方共同發展

張永春又提到,粵港澳大灣區是我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推進大灣區建設優勢明顯,未來可期。同時也要看到,在「一國兩制」之下,粵港澳社會制度不同,法律制度不同,分屬於不同關稅區域,對大灣區的市場互聯互通以及生產要素的高效便捷流動都會帶來制約。要破解其中的制約因素,必須推動機制對接和規則銜接,這需要在中央政府的協調下,粵港澳三方不斷探索。

張永春表示,在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方面,澳門特區政府將依託與國家發改委簽署的《關於支持澳門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充分發揮澳門經濟開放程度高、有單獨關稅區和司法管轄區地位、與葡語國家聯繫較密切、中葡雙語法律人才多等獨特優勢,為加強中國與葡語國家之間的經貿交流與合作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促進各方的共同發展。

他說,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方面,澳門特區將與時俱進,不斷完善自身的法律體系;行政法務司也將與廣東省司法廳、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一起,充分利用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機制,促進大灣區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對接,推動大灣區調解平台建設和粵港澳三地仲裁領域的合作,為市場主體提供更靈活和完善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

張永春

王其江:粵港澳需找法制結合點消除障礙

王其江致辭時就深化粵港澳大灣區法制建設提出三點建議,第一是加強大灣區法制協同建設,推動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加快大灣區一體化建設,必須依靠法治保障,大灣區實現融合發展,最重要的應該是在規則和標準方面協調一致。要探索構建一套對內統一對外被廣泛接受和使用的規則標準未來大灣區法制建設的重點,是要找法律制度和規則體系的結合點、聯通點有效破解卡點難點。有效破解難點,聚焦三地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通過深化體制機制創新,切實消除城市間不同法律制度和行政管理體製造成的壁壘障礙,建立法治協同,讓法治成為大灣區協同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功能。

第二是建議加強大灣區的法治協同的平台建設,推動大灣區以「一帶一路」法律合作深度融合,建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法律庫、典型案例庫、法律風險預警提示、法律查明服務系統、涉外法律服務和機構名錄、涉外專業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名錄資料庫等等,分不同國家專業領域業務類別,建立和從事涉外服務法律人才庫。要加強立法方面的統籌協調,加強民商事法律規則對接,進一步推動三地司法協助,構建多元化民商事糾紛解決機制,並可考慮在大灣區設立特別的國際商事法庭,法官來自粵港澳。

第三是加強法學法律界的交流合作,推動大灣區法治協同走深走實。通過交流合作,促進法律規範的統一和協調,跨城市使用和對接,推動法律領域的國際化和標準化,提高灣區的法律規範化和法治水準,對灣區融合發展提供穩定的法律環境和法制保障。

王其江

林定國:粵港澳法律深度融合須三方面強化

林定國表示,粵港澳大灣區具有世界獨有的「一國兩制三法律」的特色,要善用三地法制優勢,推動「一帶一路」、大灣區發展。他又認為,要達到粵港澳三法律的深度的融合,他認為必須深化強化細化以下三方面。一是法律規則的銜接,二是積極的對接,三是人才的連接,香港律政司正積極推動允許港資企業於大灣區有更大自由度選擇,以香港法律作為合同適用法律,以及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

他又提到,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新安排將於明年的1月底正式的實行,香港將與內地最高人民法院,就優化司法文書的送達安排進行商討,期望今年年底有實質的成果。

林定國又形容,廣東、澳門、香港是三兄弟,所謂兄弟同心其利斷金,他期望三地能各展所長,達至互惠共贏,落實中央對期望,完成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史進行的獨特的使命。

林定國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