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社會共識 完善「兩大選舉法」

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立法會選舉法6月15日起公開諮詢45天,至7月29日,諮詢專頁即日開通。諮詢期內將設8場諮詢會,其中6場為特邀場次,對象為議員、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各諮詢委員會成員及社團代表等;2場公眾諮詢則安排在6月24日及7月3日,市民可報名參加。
行政長官選舉和立法會選舉都是澳門特別行政區重要的政治活動,隨著澳門社會不斷發展,完善《行政長官選舉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也是澳門社會長期繁榮穩定的重要法治基石,政府是次提出修改「兩大選舉法」的修改,不僅是與時俱進完善選舉法律制度的具體體現,也是落實「愛國者治澳」的需要。
過往「兩大選舉法」都曾經修改過,而過往實踐證明,相關法律修改後,更能滿足澳門實際發展需求,正如在諮詢文本當中所言,「2012年修改兩部選舉法後的實踐表明,現行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有利於保持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政治制度的穩定,有利於行政主導政治體制的有效運作,有利於兼顧澳門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有利於保持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
而在這次修改文本當中,明確提出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將「愛國者治澳」原則法律化和制度化,完善資格審查機制。如《行政長官選舉法》的主要修改建議包括完善行政長官選舉的被提名人資格審查的機制、完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參選人資格審查的機制、將資格審查的標準法定化等,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提出完善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審查的機制、將資格審查的標準法定化等,能夠更為有利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
期望政府能夠在諮詢期間,充分聽取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意見,凝聚社會共識,將「兩大選舉法」進一步完善。
子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