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國安首案今宣判 區錦新被控三罪

初級法院就案件作出判決(資料圖片)

初級法院消息:嫌犯區錦新被控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及「違反保密罪」的首宗國安案件早前已完成庭審,該案定於今(6)日上午10時進行公開宣判。
因法庭旁聽座位有限,為確保法庭秩序,上述宣判將設有派籌安排,以先到先得、每人一籌及記名的方式取籌,據了解,截至下午4時半,已經額滿。
據了解,在案件預審過程中,預審法官於7月2日作出預審決定,確認和維持檢察院的控訴,認定區錦新為實行正犯並以既遂方式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及「違反保密」罪。
案件隨後於9月16日在初級法院刑事法庭開庭審理,同時應檢察院請求並經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確認,案件主理法官根據第9/1999號法律《司法組織綱要法》第9條第2款的規定,為確保不對國家安全利益造成損害,以不公開方式開庭審理相關案件。同日,初級法院刑事法庭發出新聞稿表示,已完成了嫌犯區錦新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庭審程序,另行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