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歲以下未成年人違法個案增 唐曉峰倡多方協同聯動引導青少年

唐曉峰

過去一個司法年度,檢察院根據《社會保護制度》和《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的規定,移送法院開立涉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違法個案分別為75宗和111宗,共186宗,涉及人數為294人,較上一司法年度開立的個案總數增加了25宗,總人數亦比上年度增加了87人。 檢察長唐曉峰建議政府、學校、家庭與社團深化協同聯動,從思想引導、行為規範等層面,幫助青少年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提升明辨是非的能力。

唐曉峰表示,回顧過去一個司法年度,檢察院刑事訴訟辦事處和駐三級法院辦事處開立及跟進各類型案件合共17,325宗。涉刑事領導偵查工作方面,檢察院刑事立案13,923宗,較上一司法年度的15,176宗減少1,253宗,下降8.3%;結案16,034宗,較上一司法年度增加830宗,上升5.5%;截至剛過去的8月31日,檢察院刑事訴訟辦事處待決案件共7,602宗,較上一司法年度的9,482宗減少1,880宗,減幅為19.8%;另外,經偵查作出刑事控訴4,112宗,歸檔11,513宗,同比亦分別上升9.3%及3.6%。

唐曉峰強調,案件處理數量的提升,固然是公平正義的保障,但他們不會只追求數量而忽視質量。高質效辦案,質量是根本,效率是保障,檢察院將進一步強化辦案質量監督,確保辦案效率與辦案質量協同提升。

籲部門及時檢舉刑事違法行為

唐曉峰又提到,檢察院在處理刑事案件時,發現有公共行政部門在審批及處理市民的行政申請過程中,雖然發現當中涉及刑事違法行為,但從發現到正式將資料移送檢察院,耗費超過一年時間,檢察院接收相關檢舉時,發現有關違法行為的刑事追訴時效已接近屆滿,甚至已經超過時效。

因此,他呼籲公共行政部門在履行職責時,如發現任何涉嫌構成刑事違法的行為或事實,必須具備高度的法律敏感度和時效意識,務必儘快向檢察院作出檢舉並移送相關個案及證據資料。及時檢舉不僅是公共行政部門的法定職責,更是維護澳門法治社會的重要一環。

未成年人違法按年增25宗

此外,過去一個司法年度,檢察院根據《社會保護制度》及《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的規定,移送法院開立涉16歲以下未成年人違法個案分別為75宗及111宗,共186宗,涉及人數294人,較上一司法年度開立的個案總數增加25宗,總人數增加87人。此外,過去一個司法年度,新收容於少年感化院的青少年共11人,較上一司法年度增加9人,涉及加重盜竊、搶劫、傷人等罪名。

唐曉峰強調,青少年是澳門的希望和未來,其健康成長關乎澳門的長遠發展。建議政府、學校、家庭與社團深化協同聯動,從思想引導、行為規範等層面,幫助青少年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提升明辨是非的能力;對已出現行為偏差的青少年,應加強相關輔導機制,有針對性地跟進;對被收容於少年感化院的青少年,應持續優化教育矯治方式,讓青少年在接受紀律規範的同時,得到合適的心理輔導和學習機會,為將來融入社會做好準備。檢察院將繼續與各職能部門保持合作,一起守護青少年的成長。

唐曉峰又提到,過去一個司法年度,與博彩相關犯罪案件仍有升幅,當中涉及「不法經營線上幸運博彩罪」160宗,同比升1.5倍,反映不法份子試圖借助線上博彩的高度隱蔽性、跨境性及資金流轉迅速等特點,規避警方調查和刑責,必須重點關注有關情況和採取應對措施;另外,「換錢黨」仍活躍,建議特區政府持續加大打擊力度,並提醒公眾尤其旅客應從正規途徑兌換貨幣。

促檢討及完善不合時宜的刑事法律

隨著澳門特區經濟的快速發展,現行《刑法典》及單行刑事法律的部份條文與社會實際狀況出現脫節,未能滿足社會實際需求。例如盜竊罪與加重盜竊罪僅以被盜動產價值是否達澳門幣三萬元作區分,3萬元以上便屬於公罪,即便被害人已取回賠償,亦不得放棄追究;又例如,關於逃避責任罪,倘若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絕大部份市民在獲得賠償後均不願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惟該罪屬公罪,被害人不能放棄追究,仍須持續配合偵查、出庭作證,對被害人造成不便。為此,建議特區政府全面檢視與本澳經濟及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刑事法律條文,因應實務運作需要推動修訂及完善。

未來,檢察院會持續強化內聯外通,深化與內地檢察機關及香港律政司的溝通協作,提升區域檢務協同效能,同時發揮中葡合作在檢察領域的精準聯繫人作用;以及繼續推進檢務信息化建設,計劃在刑事案管平台加入「卷宗人物自動抽取」功能,以智能識別涉案人員身份資料,同時研究開發「智能卷宗分析系統」,自動生成案件事實要點等結構化摘要,輔助司法官高效辦案;完善人力配置,避免高職低用,以及強化人員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