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明日起擴大公共交通監管巴士播音踩凳最高罰款3,000港元

為維護良好的乘車環境,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宣布,自周三起將公共交通工具滋擾行為的監管範圍由地鐵擴大至巴士。新規實施後,乘客在巴士上大聲播放影片或音樂、將腳放在座位上、亂拋垃圾或飲食等行為均屬違法,違者最高可被處以500新加坡元(約合3,000港元)罰款。

針對更嚴重的滋擾行為,例如在巴士轉乘站或總站阻礙他人通行、危及他人安全,或弄髒巴士及車站設施等,最高罰款可高達5,000新加坡元。授權職員(如檢票員及車站工作人員)有權向違規者發出違例通知單並由當局跟進調查。

為保障行車安全,巴士車長不會被賦予開出違例通知單的權力,但仍可根據現有運載條款勸諭乘客停止違規行為、要求其下車,或向巴士運作控制中心尋求協助。

此外,區域內其他城市亦正關注類似問題。廣州近期亦計劃立法規管公共交通環境,擬禁止在地鐵及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電子設備發出聲音,違者最高可處以1,000元人民幣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