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緊急程序通過修改禁毒法 13新型毒品納規管便加強打擊

司警於今年5月偵破一宗毒品案搜獲含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彈(資料圖片)

立法會昨以緊急程序表決通過修改《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案,建議將該6屬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的國際列管物質,以及7種依托咪酯類似物的非國際列管物質納入《禁毒法》規管範圍之內,使執法部門在打擊相關毒品犯罪時有法可依。司警表示,本澳自將毒品「依托咪酯」納入管制後,截至今年6月共檢獲3宗相關案件,查獲逾594.7克粉末及約4.302克液體,案件已全部偵破。

立法會緊急程序通過修改禁毒法

保安司司長陳子勁介紹法案時表示,現行第17/2009 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下稱「《禁毒法》」)第2條第3款規定,表一至表六所載的植物、物質及製劑須在遵守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有關麻醉 藥品及精神藥物的國際法文書所定的規則下,按照由聯合國本身機關通過的修改作出調整,而第4款亦規定立法會有權按照澳門特區社會需要對上述附表作出調整。

陳子勁

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在2025年第68屆會議上,決定將6種物質納入國際列管,該等物質已列入聯合國國際麻醉品管制局公布的2份清單(黃單、綠單)之中。經核查,該6種國際列管物質尚未被納入《禁毒法》附表之內,因此,為履行公約義務,必須藉內部立法加以落實,令這些納入聯合國規管的物質同樣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受管制,同時讓本澳執法部門具有充足的法律基礎支持執法。為此,建議將該6種國際列管物質納入《禁毒法》規管範圍之內。

現時本澳尚未有檢獲個案

另外,本澳去年已透過自行立法,將澳門特別行政區周邊地區近年出現的4種新型毒品:依托咪酯及其三種類似物美托咪酯、丙帕酯及異丙帕酯納入《禁毒法》規管。考慮到內地發現7種屬非國際列管物質的新型毒品,且均為依托咪酯的類似物,具有與依托咪酯類似的誘導麻醉和鎮靜藥理作用,亦存在被濫用的風險,並可產生相似的依賴性和危害性,且目前沒有已知的醫療用途。儘管現時本澳尚未有檢獲個案,但考慮到該等物質存在的濫用風險及危害性,故有必要與鄰近地區同步採取預防措施以管控濫用風險,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法案建議立法管制該7種物質。

有關的法案已送交行政會並且在2026年7月28日的會議上經過充份的討論後獲得通過。為履行國際公約義務,同時亦為積極主動應對新型毒品對公共健康造成的風險,切實保障公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次修法具有迫切性,故此與過往做法相同,需要採用緊急程序立法,以儘快將新型毒品納入《禁毒法》附表,使執法部門在打擊相關毒品犯罪時有法可依。

警方持之以恆打擊新型毒品

議員謝誓宏關注如何確保法律執行時具備更高前瞻性和有效性,7種依托咪酯類似物主要添加在電子煙,未來如何強化打擊有人透過跨境電商流入和販售依托咪酯類似物?他又指澳門與鄰近地區立法規管新型毒品上存在時間差,當局如何提升行政時效?議員高天賜則指毒品名稱難以理解,希望清晰相類似毒品定義。

謝誓宏
高天賜

陳子勁回應如何預防和打擊新型毒品流入本澳時表示,警方持之以恆打擊,並與相關部門溝通協作。相關新型毒品主要透過電子煙作為媒介吸食,政府較早前已修改了法律,規範電子煙的使用、入口,相信能有效阻礙使用依托咪酯類似物的途徑。情報搜集方面,司警、海關和經科局有長期合作關係,包括對青少年禁毒宣導,長期有效。

司警將持續對青少年禁毒宣導

至今檢獲3宗依托咪酯案件

司警局局長薛仲明補充表示,本澳打擊毒品犯罪近年採取情報主導策略,凡接獲涉嫌販毒情報,均會即時通報相關國家或地區開展源頭打擊,並成功配合外地警方偵破多宗大型販毒案。

薛仲明補充,本澳自將毒品「依托咪酯」納入管制後,截至今年6月共檢獲3宗相關案件,查獲逾594.7克粉末及約4.302克液體,案件已全部偵破。至於今次納入規管的13種新型毒品,本澳暫未有檢獲紀錄。

薛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