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尾隨女友上車襲擊被捕 警控以殺人未遂移送檢察院
嫌犯移送檢察院偵辦
一名內地男子因情感糾紛及金錢爭執心生不忿,預謀購買刀具,於路氹城某酒店門外車內持刀襲擊情侶女友,造成女子多處嚴重刀傷、一度失血性休克。治安警及司警及時介入,當場制服並拘捕涉案男子。經警方深入調查,該案件並非外界傳聞的金錢兌換爭執,純屬情緒報復犯罪。涉案男子涉殺人未遂及管有禁用武器罪被移送檢察院,目前已被羈押候審。
事件發生於2026年8月5日晚上10時許,澳門司法警察局接獲治安警察局通報,路氹區某酒店門口行車道發生嚴重持刀傷人案件,一名中年內地女子身體多處中刀、傷勢嚴重,已緊急送往山頂醫院搶救,另有一名受傷外僱保安同步送院治理。

衝入車廂瘋狂攻擊被害人致命位置
據司警現場勘查及調查資料顯示,案發時女被害人登上一輛黑色七人車,當時車內另有一名男司機及兩名內地女子。事緣當中一名女子應被害人請求,私下進行酒店積分房間交易,雙方相約於該酒店門外完成交易。正當被害人上車後,尾隨在旁的41歲內地陳姓男子突然衝入車廂,手持利器瘋狂攻擊被害人頭部、頸部及面部多處致命位置。
突發襲擊令車內眾人猝不及防,被害人高聲呼救,車上司機及兩名女子隨即逃離車廂,並立刻向酒店保安求助。及後,酒店保安趕抵現場,合力將正在施襲的陳姓男子制服,成功阻止傷勢進一步惡化。
司警人員隨即到場開啟嚴重案件勘查及全方位取證工作。勘查顯示,涉案七人車第二排左側乘客位置佈滿血跡,車廂內檢獲兩把𠝹刀、一把餐叉,車外地面則遺留一把染血餐刀及一部手提電話,所有涉案刀具均檢驗出血跡反應,為兇案核心證物。

目睹與多名男性往來 心生怨恨並蓄意報復
警方進一步梳理涉案關係及作案動機查明,被害人與陳姓嫌犯於2025年5月在澳門相識,同年7月發展為情侶關係。惟2026年7月起,被害人開始刻意疏遠嫌犯。案發前數日,嫌犯目睹被害人與多名男性往來,認定對方欺騙自己感情,且自覺戀愛期間為女方耗費大量金錢,心生怨恨並蓄意報復。
調查證實本案屬預謀犯罪。嫌犯早於8月5日下午3時,專程前往氹仔某店鋪購買兩把𠝹刀,再從自己租住的酒店房間取走餐刀、餐叉,提前備妥全套兇器,伺機傷人。當晚8時50分,嫌犯在案發酒店外看見被害人與男性朋友同行,待被害人單獨登上七人車後,即刻實施襲擊行為。
案件不涉及金錢兌換、外匯交易
經醫生及法醫鑑定,被害人左頸、後頸、下唇、下顎、右手有多處切割傷,單處傷口最長達20厘米,傷勢符合利器造成,且曾出現失血性休克症狀,屬嚴重傷害。被害人經緊急手術後目前生命體徵穩定,但受術後藥物影響仍未清醒,警方暫無法對其開展詢問取證工作。
司警綜合現場證物、作案過程、預謀證據及傷勢鑑定報告指出,嫌犯事前精心準備兇器,作案時持續攻擊被害人頭、頸等致命部位,主觀殺人意圖明顯、犯罪惡性極大。警方最終以殺人未遂罪及生產、持有或使用禁用的武器或相關物品罪,將陳姓男子移送檢察院處理,同時澄清網絡傳言,確認案件不涉及金錢兌換、外匯交易爭議。
檢察院:嫌犯已被羈押候審
檢察院8月8日通報,涉案陳姓男子已被送往刑事起訴法庭完成首次司法訊問。法庭經審訊認定,现有強烈證據顯示嫌犯觸犯《澳門刑法典》規定的殺人罪(未遂)。綜合考量案件性質極其惡劣、作案手段殘忍、報復動機明確,且存在潛在逃離澳門風險,法庭採納檢察院建議,對嫌犯裁定羈押強制措施,目前其已被正式羈押候審。
檢察院強調,私人情感、金錢糾紛絕非暴力犯罪的藉口,一時衝動的違法行為必將面臨嚴厲法律制裁。當局始終零容忍暴力犯罪,將持續嚴厲打擊危害公共秩序、市民人身及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全力維護澳門社會治安穩定,保障居民及訪客的合法權益。後續檢察院將依法持續推進案件偵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