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光通獲批街道咪錶服務7年 未來咪錶泊位可實現遠端支付

未來咪錶泊位可實現遠端支付

政府公報昨日刊登行政命令,行政長官岑浩輝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代表澳門特區與南光通有限公司簽署「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公證合同。是次批給期為7年,承批實體須同時提供「聚易用」、電子貨幣儲值卡、信用卡等多種本地及非本地電子支付方式,設立專用手機應用程式及網站,供公眾實時查閱泊車位使用狀態及支援遠端支付。新系統啟用前,現有系統將同步運作,確保全澳咪錶不因新舊系統置換而中斷服務。

交通局於今年2月25日起開展「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是次批給期間為7年,由獨一承批實體經營,須提供多元支付、專用App和系統等,以加強本澳咪錶泊車位的管理及智慧化發展,令駕駛者更便捷支付和使用咪錶泊車服務。

當局亦規定,投標者須在本澳經營包括從事管理及經營泊車業務的公司,不能以合作經營合同形式參與競投。是次公開競投要求承批實體必須同時提供包括「聚易用」、電子貨幣儲值卡、信用卡等多種本地及非本地的電子支付方式;為全澳輕型及重型汽車咪錶泊車位購置及安裝車輛探測傳感器,並透過設立專用的手機App及網站予公眾查閱咪錶泊車位的使用狀態和支援遠端支付等。此外,承批實體須自行出資購置及安裝「一管多」的收費系統用作更換現有相關收費系統及設備,以保障現有咪錶泊車位的運作順利過渡。

最快第三季提供新咪錶服務

開標會議已於今年4月13日上午9時30分假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5樓多功能室舉行,當局共收到13份標書,其中12份被接納,1份放棄投標。標書提出的價金(回報金)介乎27%至70%不等。目前全澳約有1萬個咪錶位,日均收入約13萬元;而免費泊車位約2萬多個,以電單車位為主,當局將陸續推進電單車位加設咪錶。

目前全澳約有1萬個咪錶位及約2萬多個免費泊車位

當時交通局曾表示,今次招標旨在加強咪錶泊車位的管理及智慧化發展,讓駕駛者泊車更便捷、更透明。評標方面,回報金佔五成,其餘五成包括收費系統、執行計劃、員工計劃、施工期及經驗等。爭取第二季有評標結果,最快第三季提供新咪錶服務。新系統啟用前,現有系統同步運作,確保全澳咪錶不會因新舊系統置換而中斷運作。中標者需自資提供「一管多」的收費系統,支付方式除現有支付工具外,還須接受「聚易用」、電子貨幣儲值卡包括現有澳門通、信用卡等多種本地及非本地電子支付方式,日後若有其他支付方式亦需加入。當局並透露已與相關部門溝通,未來數字澳門元亦將可應用於咪錶系統。

交通局於4月13日舉行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開標(資料圖片)

一波三折的公開競投

澳門街道咪錶泊位付費方式單一和不方便一直為社會詬病,加上咪錶原本的經營合同於2023年4月30日屆滿,為此,政府制訂《公共泊車服務制度》,修訂提供公共泊車服務的合同形式,明確營運實體的權利和義務,調整泊車費用的付款模式、公共泊車服務的使用規則,優化監察和處罰制度,以及簡化行政程序。

交通局並於2023年4月28日宣布,為配合第5/2023號法律《公共泊車服務制度》及相關法例的規定,公共道路泊車位收費系統(俗稱「咪錶」)由2023年5月1日起不再接受現金及「消費卡」的支付方式,公眾可僅可用澳門通或銀聯「閃付」系統支付咪錶的泊車費。同日相關公共泊車服務其後由特區政府臨時接管,並透過短期取得服務方式管理。

時任交通局局長林衍新承諾會加緊開展有關經營本澳公共道路泊車位的公共泊車服務事宜公開競投工作,招標文本中將要求承批實體提供比現時更多的電子支付方式,並爭取2023年內完成有關批給程序。但一直沒有下聞,直至2025年6月9日,特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即日起為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進行公開競投。然而交通局則以:「正按序籌備公共道路泊車位經營批給」公開競投工作,競投案卷將要求承批實體提供更先進的智能管理系統與多元支付方式,而且須具備可靠的技術方案和應急預案,保障系統的穩定性和服務的連續性。」為由,拖延至今年(2026年)2月才宣布為新咪錶服務開展公開競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