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法》明確海域屬公產 私人用海須獲專用批給或臨時准照
《海域使用法》法案明確海域屬公產
為有效管理海域,政府制定《海域使用法》法律草案,法案明確海域屬公產,提出建立海域有償使用制度,私人實體須以專用批給或臨時使用准照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權,並須繳付海域使用金,金額由行政長官批示公布。而政府基於公共利益的使用海域,例如生態島,則由行政長官批准相關用海。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表示,目前澳門85平方公里海域中,約三成已使用或已獲批准使用,若有私人實體獲批後未有依法保護或定期維護,將依法受到處罰。
行政會完成討論《海域使用法》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行政會發言人黃少澤表示,第7/2018號法律《海域管理綱要法》第五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第128/2015號行政長官公告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5號的授權行使海域管理權,規範與海域有關的活動。為有效管理海域,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具職權推動制定海域管理方面的法規。

建立海域有償使用制度
第7/2018號法律第八條亦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可透過批給、許可或其他方式,批准海域的使用。批准制度由專門法規規範。為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展開了《海域使用法》的立法工作,制定關於海域使用的法律制度,以具體落實第7/2018號法律的規定。
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明確海域屬公產。
二、訂定私人實體得以專用批給或臨時使用准照的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權。
三、明確海域使用權的範圍,賦予海域使用權人在海域使用權憑證有效期內,按照憑證所定的海域面積、空間、用途及條件,使用特定海域。
四、訂定海域使用和利用的條件,促進海域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杜絕海域出現荒廢閒置的現象。
五、建立海域有償使用制度,海域使用權人須繳付海域使用金。
六、明確海域使用權終止的後果,以及倘有的賠償、移除在海域上設置的基礎設施及臨時設施,以及騰空海域的相關規定。
七、積極保護海洋環境,減低用海項目對海洋環境的影響。
海上體育比賽不納法案規管
黃穗文表示,《海域使用法》法律草案文本基本上是採納了諮詢文本的大部分內容,相關文本已得到中央政府的認可。法案訂定私人實體得以專用批給或臨時使用准照的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權,其中專用批給是有長久性,或涉重大投資,批給期限為2年至15年;至於臨時使用准照則可能是短時間使用海域,而不涉重大投資。特區政府保留較大彈性,以便配合城市規劃需要。審批私人用海申請時,政府會確保符合海洋功能區劃,避免用途衝突,當中亦要公開競投。

被問到現時私人用海的情況,黃穗文舉例,如現遊艇會用作遊艇停泊區,屬臨時使用准照。一般的海上體育比賽、短期活動或航行,則屬於海事活動,只需按現行程序申請批准,不納入這個法案規管,故而不需要申請臨時使用准照。

生態島正按實際情況規劃中
未來政府有否批給用海項目,例如生態島?黃少澤回應指,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已在不同場合解釋過,正按照特區實際情況進行相關規劃。黃穗文補充指,政府為公共利益的海域使用,不會採用專用批准方式,因為政府是基於公共利益,例如公建局、環保局會用某特定的海域進行一些工程、項目,因應上述情況,會有跨部機制,諮詢環保、市政等各方面部門意見,再由行政長官批准相關用海。
對環保團體關注的中華白海豚保護問題,黃穗文稱,環境保護是法案的大前提,海洋功能區劃內設有海洋保護區及海域保留區,禁止進行污染或破壞環境的活動。在審批用海申請項目時,當局會嚴格按照海洋功能區劃作審批。中華白海豚方面,市政署已參與保護附近海域中華白海豚的工作。
私人用海未履行保護責任將受處罰
黃少澤補充,當局會積極保護海洋環境,降低用海項目對海洋生態的影響。法案已明確規定,用海項目須聽取環境保護局意見。
法案訂定海域使用和利用的條件,杜絕海域出現荒廢閒置的現象。黃少澤強調,中央政府批給澳門85平方公里海域的初衷,是希望澳門能夠可持續發展,希望澳門把海洋用好管好。
黃穗文表示,杜絕海域荒廢閒置的規定核心在於監察到位。目前澳門85平方公里海域中,有三成已使用或已獲批准使用,獲批用海的私人實體若未依法履行保護或維護責任,當局將依法處罰。海事局將聯合海關等部門開展全方位巡查,力求覆蓋整個海域,杜絕無許可用海及海域受侵害的情況。針對龍爪角、蝙蝠洞等較偏遠海面,政府將派員乘船巡查,確保監察無死角。海域屬於公產、國家所有,不存在私人財產,澳門特區政府只是行使海域的管理權和使用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