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三季共發現4,859宗違「控煙酒法」規定
衛生局遵循控煙與控酒並行防控策略持續巡查各類場所,與各監察部門共同執行《控煙法》和《控酒法》規定。透過持續優化巡查方式,2026年首三季衛生局監察人員合共巡查場所199,685次,平均每日巡查731次,共發現4,859宗違法個案。
控煙方面,衛生局聯同治安警察局、市政署、博彩監察協調局及海關等部門,共發現4,226宗違法吸煙、560宗攜帶電子煙出入境,以及68宗涉嫌違反《控煙法》其他規定的個案,包括:沒有在法律規定的地點張貼禁煙標誌、銷售煙草製品的地點沒有張貼禁止售賣煙草製品予未滿18歲人士的告示等。另外,發現違法吸煙個案最多的場所是食肆(共786宗,佔18.6%),其次為集體客運車輛站點(共523宗,佔12.4%)。期間,衛生局聯合博彩監察協調局就全澳娛樂場巡查了462次,共發現494宗違法吸煙個案。
控酒方面,2026年首三季共錄得5宗涉嫌違反《控酒法》個案,其中1宗為巡查時發現有人讓1名小童飲用啤酒,衛生局控煙酒監察人員立即表明身份及制止,並開立卷宗跟進。根據《控酒法》規定,以非商業目的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飲料的行為,可被科處最高澳門元2萬元罰款。衛生局表示,未成年人腦部發育未健全,飲用酒精飲料容易影響腦部發育,並容易成癮,呼籲切勿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飲料。
衛生局重申,無論以商業或非商業目的,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飲料均屬違法。居民如對法例內容有任何疑問,應主動向有關部門查詢或尋求專業法律意見,切勿心存僥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