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制訂引導基金管理制度 引導社會資本投向關鍵領域

政府設引導基金冀推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為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特區政府建議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引導基金,而為建立一個權責分明及風險可控的制度框架,引導社會資本投向關鍵領域,實現產業升級與公共資產的長期增值,政府制定《政府引導基金管理制度》行政法規,規範政府引導基金的設立程序及組織形式,構建指導機關、行政監督及專業執行的多層治理架構;投資方式、運作規範及風險管理安排等,法規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行政會完成討論《政府引導基金管理制度》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經財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譚致寧、金管局貨幣及儲備管理廳副總監湯嘉敏昨介紹法規內容。

(左起)譚致寧、黃少澤、湯嘉敏

建權責分明及風險可控制度

黃少澤表示,為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特區政府建議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引導基金(下稱「政府引導基金」),期望發揮引領作用,藉此匯集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投資重點發展產業和項目,推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產業升級、培育新興產業、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及初創科技企業發展,同時促進本地就業與人才發展,創造更多優質就業職位,優化多元就業結構,惠及本澳企業和居民。為落實上述政策目標,特區政府制定《政府引導基金管理制度》行政法規,以建立一個權責分明及風險可控的制度框架,遵循「耐心資本」的理念為原則,引導社會資本投向關鍵領域,實現產業升級與公共資產的長期增值。

法規的主要內容包括,確立政府引導基金的宗旨、原則及設立程序。一是透過定義條文明確政府引導基金的核心概念,劃定法規適用範圍;明確政府引導基金屬政策性投資載體;確立以長期主義、耐心資本為原則,引導社會資本培育新興產業的宗旨,以及遵循政府引導及市場運作等原則;二是規範政府引導基金的設立程序及組織形式,要求管理實體編製包含業務規劃、出資結構等核心內容的設立方案並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核准;區分公共資本出資人與社會資本出資人,明確澳門金融管理局可運用財政儲備出資、其他公共出資人可運用預算款項或自有資金出資,但無須參與日常運營及具體投資決策,並明確出資人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構建多層治理架構

二、構建指導機關、行政監督及專業執行的多層治理架構。為有效推動政府引導基金的相關工作,建議構建下列多層治理架構: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政府引導基金指導委員會,為訂定政府引導基金相關政策,尤其是政府引導基金訂定中長期戰略、年度計劃等重大事項提供意見;經濟財政司司長具核准政府引導基金年度計劃、設立、解散及清算方案、重大投資項目決議等關鍵決策的權限;政府引導基金的管理實體負責政府引導基金的日常運營、投資決策執行等核心事務,其內設投資委員會開展投資評審,並可透過聘請管理實體以外的專業人士協助開展相關工作。

三、政府引導基金的投資方式、運作規範及風險管理安排。明確政府引導基金可採取基金投資、直接投資、聯合投資等方式,投資範圍需符合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國家戰略、與粵港澳大灣區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聯動發展等政策目標;要求管理實體編製年度計劃並呈交經濟財政司司長核准,重大投資項目須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核准;同時規範政府引導基金的閒置資金僅可投向低風險且高流動性的領域;以負面清單規範禁止政府引導基金從事擔保、高風險金融產品投資等業務,要求政府引導基金財產獨立分離並由具備從事投資基金託管業務資格的金融機構託管,還明確了政府引導基金從投資項目中退出的方式、定價規則及強制退出的情形,以保障資金良性循環。

建績效評估及容錯機制

四、建立符合耐心資本原則的績效評估及容錯機制。績效考核方面,要求評估著重基金的產業引導及社會效益,而非短期財務回報,經濟財政司司長可要求聘請獨立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政府引導基金績效評估,評估結果可作為對管理實體及基金經理的考核依據;容錯機制方面,明確只要管理實體及相關人員決策程序合規、盡職調查充分、無利益衝突,因市場、政策等客觀因素導致的投資虧損視為正常商業風險,藉此平衡投資決策與風險管控方面的顧慮。

譚致寧稱,耐心資本原則沒有既定的年限,更為著重基金達到的社會效益。他強調任何投資都有風險,尤其是企業股權投資,政府會以整體基金運作效率,不會以單一企業及項目虧損,否定或推翻整個基金的運作情況。

年內完成設立基金

譚致寧又提到,引導基金初步計劃以財政儲備歷年滾存的收益向基金注資110億澳門元,聯同首批社會資本設立引導基金,預期引導基金規模為200億澳門元,相關行政法規出台後,年內會完成引導基金設立,隨即開展第一層注資工作。投資上,會重點關注「鏈主」企業的溢出效應,若落戶澳門將帶動周邊中小企及專業服務機構等。另一方面,會透過合同機制對一些企業設「返投」比例,如要求對澳門經濟作出貢獻及聘請一定數量的本地人。他提到,若企業沒有履行有關合同條款將視為違約,又或團隊出現貪污舞弊情況,因涉及公帑運用,將被強制退出。

被問及引導基金監管及基金經理遴選機制,譚致寧表示,基金由經濟財政司司長作宏觀監督,今年5月中成立的澳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亦可擔任引導基金管理實體,作為公共資本企業,須遵守公共資本企業相關制度,同時亦接受立法會對公共財政的監督。基金經理甄選會綜合考量不同領域的專業能力,但不同基金的評審標準有所不同,後續會適時公佈。但基金經理會優先考慮澳門註冊的本地金融機構,若涉及內地投資亦會依照當地法規,任用具備對應資格的基金管理人。

至於引導基金對培育及引進人才的構思,黃少澤表示,基金設立是為推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引入創新科技及行業需要人才支撐,但未來規模及發展趨勢需視乎產業情況再作決定,目前難以訂立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