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運用和管理好產業引導基金

特區政府設立政府引導基金,以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引導社會資本培育新興產業,法規自公布翌日起生效。基金可採基金投資、直投或聯合投資等方式,投資範圍需符合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國家戰略、與粵港澳大灣區和橫琴深合區聯動發展等政策目標。

特區政府擬設產業引導基金,是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優化產業結構、提升抗風險能力的關鍵舉措。若政策順利落地,可望打破澳門長期依賴博彩旅遊業的單一格局,為本地注入「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嶄新動能。

產業引導基金的籌劃與運作,除須精準錨定契合澳門稟賦的產業賽道外,核心命題在於如何有效撬動社會資本,並將其培育為真正的「耐心資本」。長遠而言,政府宜透過合理的制度設計,積極引導民間資本與跨境資本協同參與。

但發展新質生產力絕非朝夕之功,特別是部分產業從實驗室的基礎研究突破,到科技成果的商業化轉化,再到成熟產業鏈的形成,往往需歷經漫長周期。為此,引導基金須摒棄急功近利的短期思維,建立符合科技創新規律的考核評價體系。

只有堅守長期主義,容許優質企業有充足時間從初創走向成熟,方能將社會資本真正轉化為願意陪跑、敢於投入的耐心資本,也只有進一步將引導基金發展打造成良性循環,才能使產業引導基金轉化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堅實基石。

寧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