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新城A區三地段經屋單位售價
相館內屋單位售價計算方式
特區公報昨日刊登第182/2026號行政長官批示,公布新城A區A1至A4及A12地段經屋單位售價,每平方呎實用面積由2,905.05元至3,142.70元(澳門元,下同)。
特區政府訂定2021年經屋申請單位售價,是根據經第20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布的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俗稱「新經屋法」)進行。根據法例第32條規定,單位售價的訂定尤其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每個單位的具體售價是根據樓宇的座落地點、單位在樓宇總體結構內的朝向及位置,以及單位面積及類型而上、下調整。
2021年經屋申請,供購買的經屋建於新城A區,並已命名A1(東榮大廈)、A2(東強大廈)、A3(東民大廈)、A4(東達大廈)及A12(東業大廈),合共5,254個單位。A區位處澳門半島之東,五個地段之經屋項目臨海而建,兼具地理位置與景觀優勢。
是次出售的經屋單位適用「新經屋法」,即經屋永遠姓「經」,購買後只可售回給房屋局。此外,「新經屋法」規定經屋單位只作長期自住用途,申請人與申請時包括的家團成員,必須長期在經屋單位居住。如沒有合理解釋,上述人士每年在其經屋單位居住不足183日,可被科處單位最初售價的5%至15%的罰款。如不糾正,可被解除預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