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揭持修幽靈學員亂象涉百三萬 教局:新一期已有針對性優化措施
審計發現教青局未有充分運用數據以發現持續進修課程異常情況
審計署22日公布《對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監察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揭發第五階段「持修計劃」存在「幽靈學員」和同1名導師任教9間機構開辦的29個同類型課程亂象,有9間機構共634名學員報讀課程後完全沒有任何出席記錄,涉及公帑資助合共135萬多元,報告批教青局未有充分運用數據以發現持續進修課程的異常情況等,而教青局收到審計署反映後表示,已於第六階段計劃推出針對性優化措施。

審計署根據教青局提供的數據,對第五階段330間開課機構分析,發現29間機構超過五成學員因出席率不達標而不獲退回保證金。深入調查後,9間機構出現明顯異常,其所開辦的753個課程共6,105人次報讀,當中3,976人次(約65%)因出席率不達標而不獲退回保證金,其中兩間機構的不獲退還比率更高達91.88%。該9間機構的課程中,86個課程出現整班學員均不獲退回保證金,當中4個課程整班學員沒有任何出席記錄。
統計顯示,該9間機構共634名學員(涉及1,264人次)完全沒有任何出席記錄,涉及的資助金額高達135.8384萬澳門元。當中302名學員報讀同一機構的兩個或以上課程且全部缺課,有42人報讀5個或以上課程全部缺席,甚至有一名學員報讀了同一機構的10個課程,全部零出席。更有部分學員報讀同1天內上課時間僅相隔15分鐘、內容相同的課程,同樣完全缺席。教青局曾於2025年4月及5月對該等課程實地巡查,兩次均發現現場沒有學員,機構其後以導師生病缺勤為由申請取消課程及退回資助。
一名導師任教九機構廿九課程
審計署以「導師」作為連接點分析,再揭跨機構課程同樣存在異常。同一名導師任教9間機構開辦的29個同類型課程,當中7間機構的所有課程(共26個)全由該名導師任教。該29個課程261人次報讀,當中163人次(約62%)因出席率不達標不獲退回保證金,90人次(約35%)涉及62名學員完全沒有出席記錄,涉及資助金額17.91萬澳門元。18名學員報讀了該導師於跨機構任教的兩個課程,但兩個課程共12堂均完全沒有出席。
審計意見指出,教青局主要依賴實地巡查,未有善用機構、課程、導師、學員出席記錄及保證金退還等既有數據綜合分析,導致未能及早發現異常情況,反映局方在問題防範及風險意識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審計署建議教青局綜合利用現有數據資源,以風險為導向,主動識別並防範潛在問題,從而更有效地保障公帑的合理使用。
四十四宗超收學員僅三宗被調查處罰
另外,審計署審查教青局由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的3,790次實地巡查記錄後發現,巡查人員僅以「現場總人數不超過獲批收生名額」作為判斷依據,未有關注現場同時存在的自費學員,因而未能發現「報讀課程人數超出獲批收生名額」的情況。44宗「超收學員」個案中,教青局僅對當中3宗同時存在「現場超額」的個案行政調查或處罰。其餘41宗中,教青局在複核時發現3宗,但仍未按規定開展調查,餘下38宗更完全未被既有複核機制發現。
教青局:認同報告優化持修計劃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回應表示,認同審計署有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對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監察工作》,並感謝審計署對「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關注,持續審視「計劃」的整改情況及提出寶貴的跟進建議。
就對超收學員的定義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教青局已作跟進,並實施多項優化措施,包括:已跟進所有涉及超收學員偏差理解的相關個案的程序;清晰前線人員的巡查標準及加強培訓;要求機構提交自費學員人數。另外,教青局正配合第六階段「計劃」實施,利用大數據綜合分析,建立人工智能監察工具,以防範新型態及潛在的違規情況。教青局強調機構及學員須依法參與“計劃”,倘發現明顯違法跡象的個案,會向司法機關作出檢舉。
就報告提及學員出席情況,教青局隨即推行有效提高出席率的措施,於2026年4月1日起生效的第8/2026號行政法規《2026至2029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擴展「先支付後申請」(即學員先自行支付學費,當課程出席率達70%或以上可申請發放資助)的模式,包括出席情況不理想(2023-2026年度「計劃」整體出席率低於30%,或2026-2029年度「計劃」任一課程出席率低於30%)、報讀課程所需金額達澳門元3,000元或以上,以及不履行特定義務的學員,在報讀持續教育課程時須先自行支付課程學費,同時亦將學員保證金金額提升至相當於學費的50%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