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人合作區生活將視作居澳日數 申請將由社保審批加快行政流程

有關申請將由社保審批

政府計劃將居於合作區、在當地工作或就讀由當地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課程納入法定例外情況,在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計算居澳日數時,把澳門居民身處合作區的期間視為身處澳門。社會保障基金表示,法案生效後,有關人士的申請將由現時司長以「人道或其他適當說明的理由」審批,改為由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審批,行政流程更快速。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及第7/2017號法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行政會發言人黃少澤介紹法案時表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明確「推動合作區深度對接澳門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為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營造趨同澳門的宜居宜業生活環境」。為配合有關政策,便利澳門居民到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下稱「合作區」)生活及就業,特區政府現時透過「人道或其他適當說明的理由」審批準則,以例外性個案形式審批澳門居民居於合作區、在當地工作或就讀當地認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課程的期間,可在雙層社會保障政策範圍內用作在澳日數計算。

陳寶雲(左)、黃少潭

疾病津貼醫生證明認受性擴至合作區

為進一步保障合作區內澳門居民的雙層式社保權益,從制度上落實有關政策,特區政府制定該法案。法案建議:一、將居於合作區、在當地工作或就讀由當地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課程納入法定例外情況,以便在處理居澳日數的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權益時,澳門居民身處合作區的期間可視為身處澳門。

法案建議將申請社會保障制度疾病津貼所需醫生證明文件的認受範圍擴展至合作區,並統一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有關可視為身處澳門的法定例外情況的條文及行文表述。取消社會保障制度印件式樣須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改為公布於社會保障基金互聯網網站,以配合電子政務的發展;以及增加有關推定通知的規定,提升行政效率。

暫不擴展至粵港澳大灣區城市

澳門居民居於合作區、在當地工作或就讀當地認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課程的期間,可在雙層社會保障政策範圍內用作在澳日數計算。被問覆蓋範圍會否擴至大灣區城市?黃少澤直言,暫不擴展至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僅適用於合作區,基於法律制度及深度融合定位。

法案生效後有多少人會受惠?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寶雲表示,過去政府透過「人道或其他適當說明的理由」審批準則,以例外性個案形式審批澳門居民居於合作區、在當地工作或就讀當地認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課程的期間,可在雙層社會保障政策範圍內用作在澳日數計算。以去年為例,相關申請中,居合作區澳人透過聲請申請登錄任意性制度供款39人,居合作區澳人透過聲請申請非強制央積金 2,341人。她相信法案生效後,有關人士的申請將由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審批,替代原司長審批,行政流程更快速。

非強制性央積金轉強制未有時間表

法案並建議將每年提取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個人帳戶款項的次數由1次增加至2次,被問到增加次數原因,陳寶雲解釋指,65歲符合提取條件的市民分布在全年不同時段,原來的下半年集中提取模式,導致部分市民錯過當年新增款項,增加次數便於市民使用及政策宣傳。

被問非強制性央積金何時轉為強制性央積金?陳寶雲表示,非強制性央積金已實施多年,早年有轉強制計劃。受疫情及經濟波動影響,且中小企業恢復步伐與整體經濟不一致。早前已發布相關報告並上傳至官網,社保基金將結合經濟恢復水平、工資中位數、內部平台構建等指標監測,後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