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苑不能租旅行巴作穿梭巴受質疑 旅局:新舊法均不允政府協調跟進
旅行社不得經營與旅遊性質無關業務
《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即將於2月1日生效,有路氹居民反映,所居住的大廈張貼通告,指因應新法,不再提供屋苑穿梭巴士服務,擔憂影響大廈的長幼住客出行。事件令坊間沸沸揚揚,質疑為何學校可租旅遊巴作校巴,事件最大贏家是兩間巴士公司云云。旅遊局昨重申無論是根據現行法例還是即將生效的新法,向屋苑住客提供日常穿梭巴士服務,均不屬於法例所允許的「旅遊性質」或特定情況,旅行社不得經營此類業務,政府已通過跨部門協作主動介入並提供協助,以及了解業界的意見及建議等。
有聽眾在1月13日致電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反映,其居住的大廈張貼通告,指因應新法,不再提供屋苑穿梭巴士服務,擔憂影響大廈的長幼住客出行。在路環某屋苑,物業管理公司已張貼穿梭巴士可能受新法影響調整服務的通告,管理公司正積極與服務承辦商緊密聯繫。
涉及的屋苑住戶劉小姐擔心影響出行,她相信物管公司可有方案解決。而在氹仔區某屋苑,住戶林先生認為,不少住戶尤其長者使用有關服務,希望不要中斷。

氹仔區數個大型屋苑受影響
物業管理業商會理事長薛婉娜表示,據了解,目前受影響的主要為氹仔區數個大型屋苑,相關服務現將暫停,物管公司已與大廈業主機關開會,商討尋求以其他合法模式,為屋苑提供便民服務。她期望,當局可與物管行業研究如何協助提供屋苑穿梭巴士服務,以回應居民需要。
事件連日在社交網站引起極大迴響,不少網民表達強烈不滿,其中,有網民批評當局本末倒置,政府立法增加居民出行難度,質疑當局「咁員工巴、發財巴、校巴,好多都係外判旅行社,咁cut得未?」也有網民反映:「兩巴舊車多企位,旅遊巴都是坐位,生活倒退係好事?」有網民不滿非法導遊帶團搭公共巴士就可以,又不見旅遊局執法?有網民形容:「反智政策!即係逼人同大陸旅客一齊迫巴士!」
有網民則指,屋村巴士用途都是方便住戶上班和上學,定點準時,這麼多年都相安無事,「無啦啦立條法出嚟搞,高官有冇睇過朝早屋邨巴士幾多小朋友坐返學,出生率低,其實你哋係最大責任。」
10年來共140多宗涉及違規
旅遊局及交通事務局昨早上聯合新聞稿回應指,關於旅行社的業務範圍,現行第48/98/M號法令,已經明確規定旅行社提供的接待和中轉服務,必須具「旅遊性質」。新法(即2月1日生效的第5/2025號法律)在修訂過程中,經充分討論,決定維持這一根本原則,即旅行社核心業務不應偏離旅遊範疇。為配合旅行社業務的發展需要,新法適當擴闊了服務範圍,明確允許旅行社為特定目的提供服務,包括宗教、慈善、文化、學術活動及公共部門履行職責。
因此,無論是根據現行法例還是即將生效的新法,向屋苑住客提供日常穿梭巴士服務,均不屬於法例所允許的「旅遊性質」或特定情況,旅行社不得經營此類業務。
旅遊局作為監管實體,一直依法對旅行社業務進行監管,在發現有旅行社提供不合規服務時,會依法提起程序。2015年至 2025年期間,共有140多宗涉及旅行社違反與用車相關的規定而被提起程序的個案,當中包括違規提供旅遊巴士作為員工巴士或屋苑穿梭巴士。
跨部門主動介入並提供協助
旅遊局一直與旅行社業界保持緊密溝通,並已就新法的規定,包括旅行社的業務範圍,向業界進行了全面的普法宣傳,旨在提升業界識法守法意識,共同維護旅遊市場秩序。
對於有屋苑出現與穿梭巴士相關的問題,特區政府已通過跨部門協作主動介入並提供協助,包括推動兩間巴士公司調度其轄下「非營運車」業務的人車資源,租賃車輛提供穿梭服務,配合社會不同類型的交通出行所需;要求巴士公司加強巡查監察各巴士路線的運作情況,適時增加班次以疏導客流;聯繫物業管理業界關注有關屋苑穿梭巴士服務的情況,以及了解業界的意見及建議等。
此外,屋苑和企業等亦可在符合法例要求下選購合適的車輛作穿梭巴士用途。如對屋苑穿梭巴士問題有任何查詢,可致電交通事務局熱線8866 63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