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強對酒駕醉駕行為治理和打擊
酒駕和醉駕作為威脅公共安全的頑疾,其治理需體系化推進。澳門社會對此已有共識,然有效根治仍須從法律、執法、教育三方面協同發力,缺一不可。
完善法律是築牢防線的基石,政府需要全面檢視當前的法律條文,對酒駕和醉駕行為應該以嚴厲的處罰,讓社會大眾明確知道,政府對於酒駕和醉駕行為是絕對不能容忍的。為此,從完善法律角度來看,應著眼於提高違法成本,並從源頭遏制酒駕和醉駕的駕駛行為。
與此同時,加強道路執法是確保法律落地生效的關鍵。執法須堅持常態化與精準化並舉,通過科學布置檢查點,提升路面見警率與威懾力,並應積極引入更先進、快速的酒精檢測設備,提升執法效率與公信力,透過高密度檢查,形成對潛在違法者的心理約束,使其「不敢為」。
加強酒駕和醉駕教育則是治本之策。宣傳教育應超越簡單的禁令告示,轉向深入人心的人文關懷與責任培育,需通過多元管道,向公眾清晰傳遞酒駕和醉駕對個人、家庭及社會造成的不可逆傷害,將「拒絕酒駕和醉駕」內化為公民自覺與社會風尚。
治理酒駕和醉駕是一項系統工程,嚴密的法律是「鋼尺」,公正的執法是「利齒」,深入的教育是「土壤」,唯有三者環環相扣、同步強化,方能真正壓縮酒駕和醉駕的生存空間,在澳門構建起堅實可靠的道路安全文化,保障市民安居樂業。
寧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