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向公屋委及社團介紹兩項修法工作
房屋局介紹兩項修法工作
房屋局向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及社團介紹第28/92/M號法令《規範社會房屋建築物內從事商業活動之空間之批給、租賃及無償讓給》(俗稱「公屋商舖制度」)及《樓宇維修基金》相關法規的修訂工作並聽取意見,目的是推出更靈活的措施,優化公屋商舖資源配置,以及進一步推動業主履行樓宇維修的責任,與會者基本認同修法方向,房屋局整理意見後將訂定兩項修法內容的具體方案建議。
房屋局日前召開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以及舉辦了3場介紹會,聽取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20多個社團及專業團體的意見,逾80多人出席。
公屋商舖制度主要修訂內容包括更改招標方式、適當延長租賃期、設立更具彈性租金調整機制,以及新增租金豁免機制等。與會者均認同修法的方向,可以讓公屋商舖相關制度更為靈活,與時並進,有建議需訂定明確的招標流程及指引等,讓有意投標的商戶清晰規定。
《樓宇維修基金》主要修訂內容包括擴大資助範圍、提高資助金額等,同時將增設電子化申請。大部份與會者認同擴大資助範圍及提高資助金額,有助提高業主的維修意欲,回應市民訴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