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中心店東兄弟涉淫媒被捕 逼員工為客手淫僅付百五元辛苦費

涉案兄弟移交檢察院偵辦
本澳兩名兄弟在南灣區經營按摩中心,涉嫌要求女員工為客人提供手淫服務,並收取1,680澳門元「服務費」,而女員工僅獲得150元「辛苦費」。司警落案控以淫媒,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據司警昨日公布案情,治安警上月3日接獲該名女員工報案後,因懷疑按摩中心涉及賣淫,轉交司警調查。至本月1日,司警在黑沙環兩個住宅單位分別拘捕涉案兄弟,二人均拒絕合作。

被捕兄弟均姓蔡,分別為53歲和47歲,是按摩中心東主及經理。涉案按摩中心於去年5月開始營業。
案中女事主為印尼人,去年7月透過外僱公司來澳,到南灣區一家按摩中心任職技師。至9月,涉案東主要求事主為客人按摩時,須提供手淫服務,每次向客人提供手淫服務,按摩中心會收取1,680澳門元「服務費」,事主從中可拆賬150澳門元「辛苦費」。事主因須付外僱中介費,且要寄款項回家鄉供養家人,因此被逼同意東主要求為客人提供手淫服務,至今已為客人提供手淫服務100次。
此外,警調查期間將另外1名按摩技師和2名後勤人員帶返警局協助調查,並在中心檢獲按摩油以及大量收據,有關單據至少涉及8名技師。司警正追查有否其他被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