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隊長」黃偉民被拘捕? 警方:沒有其他資料可提供

有消息指黃偉民被警方拘捕(資料圖片)

「澳門隊長」黃偉民以「基層互助」再戰立法會選舉,但出師不利,先是被立法會選管會指提交的有效提名不足,需在6月13日前補交。昨日更被傳失聨24小時,已被警方拘捕等等,引起社會嘩然。無獨有偶,司警昨下午發布,於6月11日拘捕一名61歲本地姓黃男子,他涉嫌非法經營麻雀。該男子報稱是建築工人。至於傳媒求證案中被拘男子是否黃偉民,當局則回應「沒有其他資料可予提供」。此外,檢察院發出新聞稿表示,因所牽涉的卷宗有強烈跡象顯示存在「不法經營麻將罪」,經檢察院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決定對案中嫌犯採用提供擔保金的強制措施。

司警公布案情

第八屆立法會選舉的組織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已於6月6日結束,期間共收到直選9份,9個交表的直選組別為「群力促進會」、「創建民生力量」、「傳新力量」、「美好家園聯盟」、「新希望」、「同心協進會」、「澳粵同盟」、「基層互助」、「民聯協進會」。

由「澳門隊長」黃偉民領軍的「基層互助」,早前收到立法會選管會通知,指期提交的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的395份聲明書中,有173份不獲確認,原因包括無法確認為聲明人本人簽署、聲明書內有塗改但沒有勘誤聲明、聲明書內的資料不符、選民在同一提名委員會內重複簽署、重複為其他提名委員會簽署提名,以及為非選民或未具投票資格等。另外,他提交的提名委員會標誌「決一死戰」的內容違反公共秩序,故不予批准。選管會要求黃偉民在通知發出翌日起計,5日內彌補存在的缺陷,否則將被拒絕證明。

黃姓男子非法經營麻雀被捕

近日黃偉民在扎鐵工會會址收集提名簽名,但昨上午即傳言黃偉民被警方拘捕,有人在互聯網貼文指程樂蓀昨上午和中午分別向檢察長和行政長官遞信,要求立即釋放黃偉民。昨下午司警和治安警聯合新聞發布會上,一名61歲,本地姓黃男子,他涉嫌非法經營麻雀。該男子報稱是建築工人。

司警稱,近日接獲情況,在北區某屋苑,有人在夜晚和凌晨期間經營不法麻雀活動,導致周邊品流複雜,出現治安隱患。經調查,有跡象顯示上址有人從事不法經營麻雀。司警人員在6月10日晚上開始進行部署,6月11日凌晨採取行動。現場截獲店鋪負責人,即案中拘留犯黃某,在地鋪發現11台電動麻雀枱,18副麻雀,369個圓形籌碼,918塊方形籌碼,以及一副撲克牌。

警方開展行動時,有2台電動麻雀枱正在運作中,8人正進行不法賭博。調查期間再有4人進入地鋪,以圖進行不法麻雀賭場。警方已把黃姓疑犯和參與不法麻雀賭博活動的9男3女一併帶返警局調查。

至於被問到是否收到市民舉報,司警表示:「我哋係接獲情報。」

警方發現,上述地鋪已不法經營麻雀活動至少3個月,黃姓男子會向每台電動麻雀枱收取200元「抽水費」,並透過電子支付收取,運作3個月已收取不少於8,800元「抽水費」。調查期間黃姓男子拒絕合作,警方會對黃某控以不法經營麻雀罪,並已於6月11日下午移送檢察院偵辦。

至於不少傳媒向當局查詢該被拘留人士的身份,警方回覆指:「由於相關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故本局未能提供相關證物資料,而有關涉嫌人的身份,本局也沒有其他資料可予提供。感謝查詢!」

檢察院:對案中嫌犯採用提供擔保金的強制措施

此外,檢察院昨日旁晚發出新聞稿表示,日前,警方接報前往涌河新街一址,並揭發一名本地建築工人涉嫌不法經營麻雀,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經初步偵查,嫌犯涉嫌在未依法獲批准的情況下,在上址經營麻雀活動,向客人收取每枱澳門元200元的費用。同時,警方即場查獲多名正進行麻雀賭博活動的本地及內地人士,並發現11張電動麻雀枱、18副麻雀、369個圓形籌碼、918個方形籌碼及一副56張啤牌。

因所牽涉的卷宗有強烈跡象顯示存在第20/2024號法律《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第14條所規定及處罰的「不法經營麻將罪」,經檢察院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決定對案中嫌犯採用提供擔保金的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典》的規定,檢察院將繼續領導案件後續的刑事偵查程序。

不法經營賭博活動會沖擊澳門特區的博彩旅遊業秩序,為特區經濟及金融穩定方面帶來負面影響,因此,任何人士一旦作出有關違法行為,檢察院定必依法懲辦,嚴正追究違法者的刑事責任,以維護澳門特區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