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公布2024年工作報告 共立案293宗再揭多宗公僕騙薪案

廉署工作報告揭示多宗公務員騙薪個案

《2024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昨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2024年,廉署共立案293宗,反貪及行政申訴分別立案113宗及147宗,另應境外執法機關請求開立協查個案33宗,不具立案條件而歸檔或轉介予權限部門跟進的有393宗。年報還揭示多宗涉及公務人員出勤存在不實打卡、兩海關關員病假騙百萬薪酬、醫生開數百證明書賺分成等問題。

廉署昨日公布《2024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廉政專員歐陽湘在年報前言中表示,去年是廉署發展史上又一里程碑,隨著新修訂的廉政公署法律制度及相關行政法規生效,進一步明晰廉署的任務及工作範圍,優化調查員制度和完善組織架構,相信這有助於廉署在接下來更好地履行職責和維護公共利益,推動建設一個更加公正、透明和廉潔的社會。

廉政專員歐陽湘向行政長官岑浩輝提交《2024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

反貪工作方面,全年立案113宗,新開立33個個案協查卷宗,較2023年增加,而移送檢察院處理的案件比例亦有所上升,當中有2宗是發生在私營部門的賄賂案件。年內,首次有數間綜合旅遊休閒企業對員工涉嫌私賄的情況主動提出告訴,反映社會對於處理私賄案件的態度出現轉變。此外,廉署秉持鍥而不捨的精神,繼續調查上一年度案件中發現的違法問題;亦對某公共基金主動開展調查,並將當中發現的行政問題及監管漏洞通知相關實體以作優化。

近年利用職權收取賄賂的典型公營部門賄賂案已大為減少,惟有一部分公務人員對應遵守的一般義務,例如勤謹等,仍抱有僥倖之心,以致廉署於年內處理數宗相關個案。公務人員作為公權力的執行者,其操守直接影響公共部門的公信力及廉潔程度,公務人員當自始在工作中忠誠敬業,避免因資歷增長或職位提高而麻痹大意,是故傳統的官德強調「慎」,包括慎獨、慎微及慎權,並且應慎始而敬終,方能終以不困。

行政申訴工作方面,全年立案147宗,主要集中在公職制度、市政民生及土地工務方面。根據資料顯示,公職制度仍然是受關注的焦點,尤其是涉及公職人員紀律問題、部門管理運作、人員聘任等。其次,市政民生方面則涵蓋環境衛生、噪音問題、行政准照及公地佔用等。至於土地工務方面,主要涉及違法工程、土地批給程序及公共工程監督不力等情況。

為助力政府不斷優化施政,廉政公署適時善用兼具反貪及行政申訴職能的優勢。在2024年,就反貪範疇查處的詐騙病假案件,於行政申訴範疇開立全面調查卷宗跟進,並已就健康檢查委員會就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因病缺勤的運作及制度提出改善意見及修法建議,期望有助行政當局從根本避免問題的出現。廉署將繼續秉持合法性原則,同時配合適當原則及適度原則,加強對公共事務的監察,以回應市民的期望。

共立33個案協查卷宗

廉署去年年報顯示,2024年共接獲768宗投訴、舉報和消息來源,其中由市民作出的有741宗,經由部門轉介的有17宗,由廉政公署根據情報主動立案的有2宗,有4宗屬接收司法機關的案件而獲得消息,以及有4宗是由反貪局及行政申訴局內部互通機制而獲得消息的。此外,廉政公署於2024年全年共接收了1,667宗求助查詢。另一方面,因應澳門特區以外的執法機關請求,廉政公署共開立了33個個案協查卷宗。

2024年廉政公署的總立案數字為293宗,除33個個案協查卷宗外,由反貪局立案的有113宗,由行政申訴局立案的則有147宗。此外,由於不具立案條件而交由投訴管理中心處理的共有393宗,其中有208宗作歸檔處理,其餘185宗則轉介予權限部門跟進處理。

連同2023年度轉入的案件,廉政公署於2024年完成處理的調查卷宗共計263宗,當中由反貪局完成處理的個案為120宗(包括91宗反貪案件及29宗協查案件),其中已移送檢察院的有19宗,其餘的101宗已作歸檔處理;由行政申訴局完成處理的個案為143宗,當中相關部門已改善施政措施及優化工作上反應正面的有28宗,被列入「回頭看」清單以備再度審查的有6宗。

三公僕不實打卡騙薪

廉署去年年報顯示多宗涉及公務人員出勤存在不實打卡的問題。一名治安警察局警員在2018年至2024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在當值期間擅離職守並離境,為掩蓋其違規行為,要求同僚協助偽造上下班打卡記錄。調查發現,該警員利用部分崗位無需簽到文件的漏洞,最終使治安警察局在審核和支付涉案警員的薪酬及增補性報酬時產生了錯誤,造成特區政府財政損失。

另一宗案件涉及財政局兩名具有上下級關係的職員。經調查發現,兩人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8月期間達成協議,互相為對方打卡製造正常出勤假象。兩人利用指紋與出勤卡並行的考勤制度漏洞,將出勤卡留置辦公室供對方使用。兩人還利用負責審核超時工作報酬的職權,在完全未提供超時工作的情況下,虛報並騙取超過14,000澳門元的加班費。

兩海關關員病假騙百萬薪酬

去年揭發有兩名海關關員涉嫌以腰患為由誇大病情騙取病假紙,因病缺勤照收糧卻頻出境。廉署深入調查發現,涉案海關關員不止兩人,而是四人,亦揭發開出病假紙的兩名醫生賺取分成。

案件摘要提到,廉署經深入調查,三名前海關關員及一名現職海關關員分別自2016年及其後開始,各自持續以腰患或腿痛為由求診,從而取得《醫生檢查證明書》作為因病缺勤的依據。但四名人員每次取得病假當天或在病假期間均有頻繁出入境,或到外地遊玩等。四人的實際行為均與其聲稱的病況相違背,即使部門因應其身體狀況安排輕便工作,涉案人員仍長期以患病理由而因病缺勤。

調查還發現,案中四名海關人員相互認識,且經常在相近時間前往澳門某一醫院向涉案兩名醫生求診,兩名醫生發出的病假並非依據四人的實際病情,而是為配合其在醫院的應診日期及因應四人提出要求開立較長日數的病假,兩名醫生因而從中獲得診金的分成。經查兩名醫生在知悉四人病況僅屬輕微的情況,仍持續逾兩年時間為四人開立病假,兩名醫生的行為使四名海關人員長期無需上班仍可持續收取薪酬,讓特區政府蒙受損失。

四名海關人員涉嫌以腰腿患病為由誇大病情詐騙病假,分別獲開了數百份《醫生檢查證明書》,四人分別因病缺勤超過900天至1,400天不等,在病假期間各人分別獲發薪酬達60萬至170萬澳門元不等,有關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及處罰的相當巨額詐騙罪。兩名醫生涉嫌協助四名海關人員開立數百份《醫生檢查證明書》,涉嫌觸犯相當巨額詐騙罪及偽造證明罪。

三宗案件所涉的四名海關人員和兩名醫生已分別移送檢察院處理。同時,相關的海關人員涉嫌違紀的情況已通報海關,至於涉案的兩名醫生則已離職。

警參與體育活動佔工作時數應有度

此外,年報摘錄多宗行政申請案例,其中一宗是廉署接獲投訴稱,有紀律部隊的體育隊成員在練習及參與本地體育總會舉辦的賽事期間無需上班,且活動時間會計入工作時數內,質疑有關做法存在行政違法及對非屬體育隊的人員不公。廉署經法律分析後認為,參與本地體育總會舉辦的賽事並不屬第67/93/M號法令第18條所指可獲免除執行職務的範圍,除非有資料顯示及確定相關活動具有公務性質,否則將相關時間計入工作時數有行政違法的嫌疑。練習及比賽所佔工作時數之多亦有違適度原則,再加上警務工作包含不少實時性任務,警員參與體育練習或比賽除因調動工作崗位引起不便外,更可能引致同袍關係矛盾。

廉署經向治安警察局發出勸喻後,獲部門接納;另外,具權限機關經重新審視保安範疇人員參與各類體育活動訓練及比賽的安排事宜後發出指令,當中規定以部門或部門福利會名義參與體育比賽或活動原則上不視為上級指派的工作及可獲免執行職務,除非是代表本澳參加第67/93/M號法令第18條規定的比賽,又或與外地對口部門的體育比賽及相關訓練,但後者的訓練時數不得多於規定上限。相關部門已按有關指令執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