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私框及私校通則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

修改私框及私校通則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
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法案,未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內的澳人子弟學校能適用澳門非高等私立學校教育制度。法案將於6月1日起生效。
立法會昨舉行全體大會,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修改第3/2012號法律〈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及第15/202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法案,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等列席會議。
會上,議員李靜儀關注法案中澳人子弟學校的澳門教師未明確規定必須適用澳門勞動法,希望政府進一步澄清。林宇滔則認為,教青局應明確本澳學校在深合區開辦附屬學校的基本要求和標準,避免出現不公平情況。
柯嵐回應表示,學校取得辦學許可後要簽協議書及開展系列工作,包括為澳門教學人員按澳門勞工法重新簽合同,但相關人員有權選用內地勞工法例建立勞動關係。

柯嵐又稱,教青局與橫琴相關部門已就學校管理達成協議,民生事務局支持教青局管理澳人子弟學校,但若涉及重大糾紛,尤其是刑事問題,則按內地法律處理。政府亦明確要優先聘用澳門居民,已要求教職員薪酬及公積金不可低於辦學實體在澳學校相同職級人員標準,相信可保障本澳教學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