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新規定出台能完善深合區法援工作

為進一步完善涉港澳法律援助工作機制、推進法律援助領域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港澳居民法律援助工作規定(試行)》於本月4日正式印發,在內地範圍首次明確港澳居民法律援助受理標準。《規定》將於10月1日起實施。

要更好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必須要進一步做好頂層制度設計,特別是做好粵、港、澳三地法律的銜接工作至關重要。而相關《規定》出台,將有效探索整體法律工作的創新,更好解決跨法域的法律問題或糾紛。

法律援助是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獲得必要的無償法律服務,以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和社會公平正義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而有關《規定》通過13項條文,明確在深合區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居民適用範圍,分別對受理條件、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的情形、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情形等事項作出具體規定。相關規定日後必須要加強普法宣傳,讓真正有需要的港澳居民知悉。

隨著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提速建設,必然會有越來越多的港澳居民,前往居住、就業以及創業,而這些港澳居民也將涉足到越來越多的法律問題,包括涉港澳法律援助服務問題,而相關《規定》實施,將可以協助有需要的港澳居民解決實際司法困難。

未來,透過不斷完善法律援助服務機制、提升法律援助服務質效,不僅可以進一步促進粵港澳三地法治深度融合,更可以進一步豐富具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內涵。

寧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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