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地男子涉醉駕送法辦

涉醉駕嫌犯李某

治安警察局昨公布揭發3宗醉駕案,3名本澳男嫌犯皆涉嫌觸犯《道路交通法》第90條「醉酒駕駛罪」,3宗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他們另外分別涉及未熄引擎違泊馬路黃實線位置並睡在車內,撞上安全島石壆,以及圓形地車輛交匯處違例泊車。他們警方同時分別加控他們相關交通違例。

治安警發言人表示,首宗醉駕案嫌犯姓李,男性,32歲,澳門居民,報稱職業為銷售員。8月30日凌晨4時54分,警方接報有一輛汽車停泊在馬場海邊馬路車行道上。當時警員到場發現一輛引擎處於啟動狀態的汽車停泊在上址馬路的黃實線區域,司機李某在車內駕駛席上睡著。警員喚醒李某期間,發現他滿身酒氣,於是對他進行酒精測試,結果為1.57克每升,屬於醉酒駕駛。經警員查問,李某承認較早前曾在黑沙環附近餐廳飲用酒精類飲料,其後駕車途經上址時因不勝酒力,睡在車內駕駛席上。他現已被控醉酒駕駛罪,同時亦因在黃實線停車被警方檢控。

第2宗醉駕案嫌犯姓高,男性,30歲,本澳居民,報稱職業為文員。8月30凌晨5時53分,警方接報偉龍馬路發生交通意外,警員到場接觸到肇事男司機高某,他承認早前在中區某酒吧消遣曾飲酒精飲料,其後駕途經上址,因不勝酒力撞上安全島石博。警方對他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1.82克每升,屬於醉駕。他現已被控醉酒駕駛罪,同時因未能安全停車或避讓障礙物引致交通事故,被警方檢控。

涉醉駕嫌犯高某

第3宗醉駕案嫌犯姓何,男性,40多歲,本澳居民,報稱為自僱人士。9月1日凌晨,警方在氹仔孫逸仙博士圓形地附近查車期間,發現一輛輕型汽車停泊在車行道上,警員上前接觸男司機何某時,發現他身上有酒氣,經過酒精測試結果顯示1.52克每升,屬於醉駕。經調查,他承認當日凌晨在氹仔某食店用膳期間飲用了酒精飲料,之後駕車到上址停車等候其朋友,繼而被警員截查。他現已被控醉酒駕駛罪,同時因停車於交匯處阻礙交通,被警方檢控。

涉醉駕嫌犯何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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