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賭漢持剪刀搶劫禁錮女換錢黨 輸光40萬贓款投案自首送法辦

司法警察局聯同治安警察局於昨日下午就一宗針對換錢黨的搶劫、禁錮、持械案召開聯合新聞發布。案中一名內地女「換錢黨」在新口岸某酒店房間遭一名內地男「熟客」持剪刀威嚇搶劫40.2萬港元現金及籌碼,並遭對方用膠帶捆綁禁錮在櫈上,及後自行掙脫並報警。男嫌犯則在該酒店的賭場內將贓款輸光後向警方投案自首。女事主為青年人,內地居民,在本澳從事非法兌換工作。男嫌犯姓陳,52歲,內地居民,報稱無業,8月29日入境。

案情指,女事主此前於8月初開始,曾先後與男嫌犯成功進行了3次貨幣兌換,金額涉及50萬元。9月1日下午1時許,男嫌犯致電通知女事主,聲稱要兌換30萬港元籌碼作賭博之用。因此,女事主攜帶了15.2萬港元現金,以及25萬港元籌碼,前往男嫌犯指定的新口岸皇朝區城市日大馬路某酒店房間,準備與男嫌犯第4次進行貨幣兌換。

當日下午2時,當女事主進入該房間後,按男嫌犯要求先落座。期間男嫌犯突然出手捉住女事主頸部,另一隻手拿住一把事前準備的剪刀指嚇女事主,要求交出所有財物。女事主感到生命受到威脅,因此並無作出反抗行為。男嫌犯利用事前準備的膠帶,將女事主捆綁在櫈上,並搶去女事主上述現金及籌碼合共40.2萬港元。女事主及後於下午3時28分成功自行掙脫,並立即用電話撥打999報案,並到酒店前台求助。

治安警察局999報案中心接到案中女事主報案後,立即派警員前往上址調查,接觸女事主。下午約3時許,警方仍在了解案情期間,男嫌犯自行前往治安警察局新口岸警司處分站投案自首,承認自己為該案的作案者。他聲稱搶來的上述現金及籌碼已經在上述酒店某賭場輸光,因此前來向警方自首。

治安警察局其後於下午4時許,通知司警局報案及緊急行動中心,接手跟進該案件。

司警局隨即展開調查,經過對相關酒店房間進行現場勘查,成功搜獲相關用於作案的膠帶及剪刀,查出男嫌犯於作案之前曾經前往相關店鋪購買有關作案工具準備犯案。另一方面,司警局經過調查,發現嫌犯作案所得的贓款,已經在相關賭場內輸光。

司警局以拘留犯實施相關搶劫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以及不合理持有武器及其他工具罪,於昨日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男嫌犯被司警拘捕,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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