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選委提交就任宣誓聲明 選委冀新任特首領居民走出逆境

2024行政長官選舉將於10月13日舉行,屆時將400名選委選出新一任澳門行政長官。由昨日起,選委可向行政長官選管會提交《就任宣誓聲明書》,多個界別選委已於首日向選管會提交經簽署後的聲明書。有選委希望新一任行政長官德才兼備,亦有多名選委希望新任行政長官做好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工作,期盼新一屆政府能帶領居民逐步走出逆境,鞏固本澳傳統產業,利用好深合區的機遇,促使澳門經濟適度多元,改善居民就業等。

經修改的澳門特區《就職宣誓法》於今年5月底生效,其中規定選委會委員須於接受職務時以簽署聲明方式宣誓,提交由其簽署的載有該法律附件所列相關誓詞的聲明書。拒絕宣誓者即喪失就任資格,且不得安排重新宣誓。同時,簽署經篡改相關誓詞的聲明書,尤其是改動或歪曲該項誓詞的字句,亦視為拒絕宣誓。
400名選委會委員或其指定代表由8月12日起,可親臨領取《就任宣誓聲明書》,選委會委員必須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上的簽名式樣簽署《就任宣誓聲明書》,之後於8月19日至24日期間,由本人親往選舉事務接待櫃檯(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樓),向選管會提交經簽署後的聲明書。
昨日是提交《就任宣誓聲明書》首日,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專業界、工商金融界、教育界、社會服務界、體育界、文化界、澳區全國政協等選委先後提交了聲明書。
人大選委:希選出德才兼備特首
其中,澳區全國人大代表12名當然選委昨上午10時到公共行政大樓選舉事務櫃檯提交就職宣誓聲明書。對於新一任行政長官期許,高開賢希望新一任行政長官帶領新一屆政府管治團隊,能繼續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繼續推動澳門社會穩定發展,結合「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更好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亦希望新屆政府展現新氣象。他又認為昨日提交就職宣誓聲明書的安排暢順。

劉藝良希望能選出一名德才兼備的行政長官,發揮及用好中央給予澳門的政策。他認為,新一任行政長官首要擁護澳門特區及《基本法》,效忠澳門特區,體現「愛國者治澳」原則。亦希望新一任行政長官進一步加大力度行政改革,提升行政效率;同時,加快「1+4」的經濟適度多元步伐,深化中央給予澳門「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定位,加強區域合作力度,尤其是大灣區、深合區,拓展澳門發展空間,既要「走出去」亦要「請進來」,完善營商環境。基建方面,要科學性城市規劃,新城建造與舊城改造要相輝映,保護歷史城區的同時做好可持續發展;交通與內地互聯互通。

崔世平則希望,新一任行政長官能帶領居民逐步走出逆境,落實「愛國者治澳」榜樣,令居民可以更好為國家、為澳門服務,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作為人大代表,來自不同背景、行業、專業,代表著社會不同聲音,冀能積極鼓勵大家支持行政長官選舉工作做得更好,在新台階中令澳門經濟、民生得到改善,提升居民的獲得感、歸屬感及滿足感。他又認為新一任行政長官的首要工作是掌握國家發展的步伐,必須與中央保持步伐一致,落實好相關工作,令澳門明天更好。

議員選委:冀新任特首做好發展經濟
立法議員22席選委中的10多名議員昨上午10時半提交就職宣誓聲明書,何潤生表示,澳門正處於持續、快速復甦階段,但發展不平衡,尤其是社區中的中小企面臨不少挑戰及困難,新一任行政長官要做好發展經濟、改善民生這兩條主線。經濟發展才能改善民生,他希望新任行政長官一方面鞏固傳統的產業如旅遊業,一方面利用好深合區的機遇,促使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的高質量發展。民生方面,三中全會提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澳門發展亦需要改革,對於社會及居民「急」、「難」、「愁」、「盼」的問題,冀一一做好,如住屋、交通、就業等,以提升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

顏奕恆表示,澳門正處於疫後復甦階段,但存在著復甦不平衡,有不少行業以及民生區復甦不理想。他期望新一任行政長官及新屆政府在經濟上穩中求進,難中要有突破,因為民生以至各方面發展,都與經濟息息相關。在經濟復甦時要藉助大灣區、深合區的發展,推進產業適度多元,以改善就業環境,讓青年有向上流動及提升競爭力的機會。民生方面,需關注長者福利、家庭支援等,希望新一任行政長官能檢視過往情況,在經濟許可下逐步提升津貼及福利,亦要結合老齡化、少子化等實際情況推出措施,減輕居民的生活及照顧負擔。

專業選委:希搞好民生提升行政效率
多名專業界選委於同日上午11時到公共行政大樓遞交選委就職宣誓聲明書。崔世昌表示,遞交選委就職宣誓聲明書是選委盡職履責的工作。至於對新一任行政長官的期許,他表示聽到社會各方面的聲音,均希望新一任行政長官要搞好民生,提升行政效率。

特首候選人提名期8月29日開始
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期為8月29日至9月12日,在此期間,有意參選行政長官的人士或其代理人可以前往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樓的選舉事務接待櫃檯,向選管會領取《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表》,並須於提名期內交回;參選人士亦須提交真誠聲明其擁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且經適當簽署的聲明書。
按《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任何候選人的提名須由不少於66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以聯合簽署提名表的方式作出。選管會收到提名表後會對被提名候選人進行可接納性審查,並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就被提名人是否擁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作出判斷,並就不符合者向管委會發出具約束力的審查意見書。就選管會基於國安委意見書而作出被提名人不符合候選人資格的決定不得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