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揭本地翁涉與內地中年女子假結婚

治安警察局昨公布一宗假結婚案,嫌犯為一名本地翁及一內地中年女子。該女子涉嫌為自己及兒子取得澳門居民身份,曾向「中介費人」支付10萬元人民幣,與分得當中6萬元人民幣的涉案本地翁於8年前假結婚。他們被控以相關罪名,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男嫌犯姓陳,69歲,本澳居民,報稱職業為餐廳員工,今年6月中旬被警方傳召。女嫌犯姓鄭,43歲,持通行證,報稱為商人,今年8月5日在橫琴口岸入境時被警方截查。

案情指,鄭某為自己及兒子取得澳門居民身份,曾向「中介人」支付10萬元人民幣,與從「中介人」處分得6萬元人民幣的本澳男子陳某於2016年1月假結婚,其後雙方一直分開居住,從未有以夫妻形式共同生活。及後,身份證明局接到有關二人的婚姻個案時,根據資料發現兩人相識僅10天就結婚,婚後分開居住,有可疑,因此於較早前轉介治安警察局跟進調查。

警方經調查後,通過傳召及截查,揭發案情。警方綜合以上調查所得,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兩名嫌犯均涉嫌觸犯《第16/2021號法律》第78條「為取得許可而虛偽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以及《刑法典》第323條「作虛假之當事人陳述或聲明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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