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內地賭徒涉持刀搶劫禁錮女換錢黨171萬被拘

兩名內地男子涉嫌持刀搶劫禁錮一女子被警方拘捕
司法警察局聯同治安警察局偵破一宗搶劫、禁錮及禁用武器案件,拘捕2名內地男子。兩名嫌犯涉嫌為取得賭資,以換錢為由誘騙案中一名女事主到酒店房間,期間持房間餐刀威脅及禁錮女事主,分兩次合共搶走籌碼及現金合共約171萬港元。其中一名嫌犯每次得手後就立即去賭博,幾乎輸光。整個禁錮過程達1個半小時,直至另一名嫌犯帶女事主到賭場尋找賭錢的嫌犯期間,驚動保安,繼而被警方揭發而落網。案件已於昨日下午移送檢察院偵辦。
司警發言人何振南、治安警發言人鄺子欣,聯同司警主偵該案主管於昨日下午2時30分在司警局進行聯合特別新聞發布。據公布,第1名嫌犯姓林,男性,42歲,內地居民,報稱無業。第2名嫌犯姓謝,男性,38歲,內地居民,報稱商人。案中女事主疑在本澳從事非法換錢活動,今年6月尾曾成功為第1名嫌犯兌換60萬港元。

案情指,男嫌犯林某、謝某於7月15日入境澳門,疑早前已輸光賭本。林某於7月16日上午9時30分,聯絡案中女事主,訛稱要兌換100萬港元,並邀約女事主到新口岸某酒店房間內交易。當女事主抵達房間時,裡面只有林某,他聲稱款項未到賬,暫時未能兌換,要求女事主等待。女事主等到中午12時一度要離開房間,林某將房卡交給女事主,要求她及後再來房間兌換。
中午12時40分,女事主再收到林某通知後,他訛稱已有足夠款項可以兌換,第二次進入房間內,與林某進行「交易」,此時第2名嫌犯謝某已出現在房間內。實質上林某並無準備兌換的錢財,因此他與女事主「交易」期間,由同黨謝某突然持房間的餐刀架在女事主頸部,要挾女事主。林某趁女事主被謝某挾持,首先搶走女事主攜帶的59萬港元籌碼,並立即到酒店的娛樂場賭博。
半小時後,林某返回房間,稱已經將錢輸光,於是再要求同黨謝某用餐刀挾持女事主,趁機又搶走女事主袋內的112萬港元現金,然後再次離開房間去賭博。同黨謝某等待約半小時未果,於是將餐刀留在酒店房間,帶女事主進入娛樂場,尋找賭博的林某。此時,女事主仍然希望林某能夠償還兌換的款項。但二人在娛樂場嫌犯林某後,發覺林某將112萬賭本輸光。女事主此時緊緊抓住兩名嫌犯,從娛樂場內拉扯到酒店大堂,繼而驚動酒店的駐場警員,順利脫困。女事主疑遭禁錮的過程,達1個半小時。
當日下午3時45分,正在城市日大馬路美高梅酒店大堂駐守的警員接觸到前來求助的女事主。經查問,懷疑女事主遭兩名男嫌犯禁錮及搶劫。治安警員隨即在酒店大堂截獲上述兩名男嫌犯。治安警經初步了解,懷疑案件涉及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持有或使用禁用武器、搶劫,及為賭博之高利貸等不法行為,隨即於下午4時48分,由治安警察局新口岸警司處通知司法警察局派員接手調查。
司警調查期間,從林某身上檢獲現金2萬港元,疑為涉案贓款。雖然兩名嫌犯拒絕合作,但司警局經深入調查,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2名嫌犯涉嫌觸犯實施「搶劫」、「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及「使用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罪」,案件昨日下午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