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次毆打妻子迫拍裸照 家暴男不知悔改難逃法網

嫌犯落網

司警局昨日下午公布一宗涉及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罪、家庭暴力罪案。案中男嫌犯涉嫌在兩年內屢次毆打虐待妻子,其中3次脫去妻子衣服進行毆打,上個月虐妻期間甚至拍攝妻子赤裸哀求的短片及照片。有人虐妻手段「殘暴」,案件涉及加重家暴情節,由治安警轉交司警調查。司警前(1)日採取行動,從嫌犯北區工作地點將他拘捕,經調查控以他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罪、加重家庭暴力罪,昨日移送檢察院偵辦。

該案件於昨日下午2時40分,在司警局進行特別新聞發布。司警局發言人何偉樂表示,案件犯罪情節及手段比較殘暴,對女事主的身心尤其精神上造成極嚴重的傷害。應被女害人強烈要求,司警局不會披露嫌犯身份資料,亦不會公布女事主身份資料。他指出澳門比較小,人際關係比較緊密,假如司警一旦公布其中一方的身份,好容易被外界猜測到兩人的真實身份。考慮到在預防犯罪,與保護被害人身心之間取得平衡,避免女事主受到二次傷害而影響日後生活,因此決定不公布二人資料。另外,案件卷宗亦無提及二人其他家庭成員。司警掌握的資料顯示,女事主遭家暴以來,並沒有尋求社工幫助。

去年遭家暴報警放棄追究 今年暴力升級不啞忍

案情指,女事主與案中男嫌犯已婚20多年,兩人一同居住。自2022年開始,男嫌犯開始多次因為一些家庭瑣事動手打傷事主,至少3次。其中,女事主曾於2023年被打傷時有報警,但最後放棄追究男嫌犯。近年嫌犯虐妻行為更加升級,兩次強迫女事主脫光衣服再對女事主進行毆打。但女事主由於想維繫家庭關係而沒有報警。

直至今年6月某晚,女事主參加完聚會回家,在當日晚上大約10時,遭男嫌犯以出軌為由責罵及毆打,並且再次作出虐待女事主的行為。他的虐待行為包括強行脫去女事主身上的衣服,對女事主拳打腳踢,逼迫女事主跪在地上「懺悔」以及認錯。

男嫌犯甚至曾經使用(手提)電話(充電)線綁起女事主,並用布帶塞住女事主嘴部,再將女事主的頭部撞向住所單位內的木櫈,令女事主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女事主整個受虐過程長達2小時以上。女事主當日並未報案,但及後終於報警,並有去醫院驗傷,證實受到普通傷害。

控以加重家暴移送檢察院偵辦

6月28日晚上11時,治安警察局將上述家庭暴力案件轉交司警局跟進。司警局立即展開調查,懷疑男嫌犯作出上述虐妻行為。直至7月1日上午,司警局鎖定男嫌犯位置,並於北區男嫌犯工作地點將他拘捕。司警局從男嫌犯手機內發現由他非法拍攝的1段事主赤裸哀求短片及2張相同案情照片。

司警局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男嫌犯曾經對女事主作出上述虐待行為。司警局以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罪、加重家庭暴力罪,將男嫌犯移送檢察院偵辦。

婦聯︰社會共同協作阻止家暴發生

婦聯勵苑主任黃莉莉就事件表示,家暴一宗都嫌多,施虐者採取了極端暴力的手段對待妻子,不僅嚴重侵犯被害人的尊嚴和人權,也為社會帶來了惡劣的影響,必須予以嚴厲譴責。她建議司法機構社會扶助等相關部門持續積極跟進事件,進一步保護受害人的權益及協助走出陰霾;同時呼籲仍身處逆境的受害人勇敢求助,通過司法程序制止家庭暴力事件再次發生。

黃莉莉指,根據司警公佈的案情,施虐者過往也曾多次因家庭瑣事打傷妻子,屬於持續性個案。她在總結過去的工作經驗發現,雖然現時婦女自主求助意識有所提升,但家庭暴力有不同的背景成因,仍會有部分個案基於經濟、住屋、子女及家庭和諧等原因,隱藏受虐經歷以致家暴行為再次發生。她呼籲社會各界仍需繼續以全方位的普法工作,讓大眾認識家庭暴力的危害,使受虐者及其身邊的親朋戚友,甚或鄰居能識別懷疑家暴個案主動舉報求助,確保家暴受害者得到及時保護及支援。此外,亦建議政府能建立更長期的家暴家庭幫扶計劃,透過優化有關受虐者在就業與經濟支援、穩定居住環境、子女照顧及法律等方面的協助,提高主動求助的決心。

黃莉莉

她表示,家庭暴力不僅是一場家庭的爭執,更是一種對家庭和社會秩序的威脅。婦聯總會將繼續積極實踐“家庭零暴力”目標,開展不同層面的普法宣傳工作,做好受虐婦女及兒童的庇護服務,並總結個案經驗為持續優化《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及相關配套機制建出建議,共同努力營造一個尊重、溫馨、和諧的家庭環境,為婦女兒童構建安全幸福的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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