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無業漢涉拾遺不報變賣失主手機被拘

警方拘捕涉嫌拾遺不報的涉案男嫌犯
治安警察局昨日公布揭發一宗拾遺不報案件,一名本澳男子於今年2月下旬涉於氹仔望德聖母灣馬路拾獲一名內地女學生遺留的手機,據為己有並拿到內地變賣圖利,直至近日被捕。警方控以他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處理。

涉案男嫌犯30多歲,持澳門居民身份證,報稱無業,警方稱其姓氏因為比較特別而不便公布。
2月25日,案中一名持通行證的女學生向警方報案,表示自己檢查隨身物品時發覺此前在氹仔望德聖母灣馬路一張木櫈上遺留一部手提電話,立即返回上址尋找不果,於是立即報警求助,報稱損失人民幣2,000元。
警方接報後隨即對案件展開調查,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一名涉案男子,並於5月14日在氹仔蓮花路成功截獲該男子。經查問,該男子承認在上址拾獲有關手提電話,因為一時貪念據為己有,帶回內地變賣,獲得人民幣700元。該男子涉嫌觸犯刑法典第二百條「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