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簽署「民事登記法」意見書 引入多項創新內容達至全面電子化

黃顯輝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討論《修改〈民事登記法典〉》法案以及簽署該法案意見書,市民日後可以透過電子方式,於「一戶通」內提交多項民事登記資料,無需再跑部門辦理。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昨會後表示,三常會於4月30日收到政府交回的《修改〈民事登記法典〉》法案最後文本,該法案引入了多項創新內容,以民事登記為主,由子女出生、婚姻登記至死亡登記,達至全面電子化。

他指,該法案建議,市民日後可以透過「一戶通」,以電子化方式向相關部門提交上述的多項民事登記資料,醫療機構需要以電子方式將出生、死亡資料通知民事登記局。民事登記局和公證署等部門會透過電子方式處理相關申請,如涉及多個部門,申請資料會在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下互聯互通。

另外,市民日後可以在私人公證員的見證下在澳門特區內進行結婚登記,讓現有的公證結婚登記服務以外有更多選擇,更方便新人選擇結婚登記日期和結婚的地點。另還有,兩願離婚情況下,不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個案可以向民事登記局申請辦理。透過上述多項電子化服務,達至減省市民跑部門。

《修改〈民事登記法典〉》法案原建議自6月1日起生效。黃顯輝表示,委員會憂慮未能趕及,同時為讓相關部門和醫療機構做好準備,建議將上述條文的生效日期延長至7月1日。至於兩願離婚個案中涉及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的部份,申請於民事登記局進行的個案,由於涉及法院、檢察院,建議相關部份生效日期為明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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