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準備確保行政長官選舉順利完成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宣誓就職,主席宋敏莉表示,選管會將有序、依法、公平、公正和廉潔開展選舉工作,預料最快本周開會。另外,宋敏莉稱,行政長官選舉日將由行政命令訂定,法律亦規定須與選委會委員選舉相隔至少60天,認為是時間上「些少順延」,但只要保障在法律規定時間內完成所有工作,就不算遲。
行政長官選舉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最為重要的政治選舉之一,對澳門社會的穩定與否,有著深遠的影響。所以,既然行政長官選舉在時間上已經出現少許順延,接下來就必須在合乎法律法規的前提之下,將時間追回的同時,做好各項選舉工作。
按照經修訂的「澳門基本法」附件一規定,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由四個界別共400名委員組成,除第四界別的50個名額及第三界別的中宗教界6個名額之外,其餘的344名一律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經選舉產生,而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日定於 8月11日,期待各界別能夠選出極具代表性的新一屆選舉委員會。
與此同時,《行政長官選舉法》經過修改後更為完善,當中重點包括對選委會委員參選人和行政長官被提名人設資格審查機制,這是優化及完善選舉程序的重要舉措。隨著行政長官選舉開始進入準備期,當局有需要對相關法律進行普法宣傳。 確保行政長官選舉順利舉行,就是全面精準落實「一國兩制」方針,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的重要體現,更是確保澳門社會長期繁榮穩定發展,確保澳門「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基礎。
寧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