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公布東區-2詳規 整個範圍屬都市性地區

「東區-2」規劃共76幅建設地段

澳門城市總規(2020至2040)頒布兩年多,首個分區詳細規劃「東區-2」的行政法規於昨日出台,今日起生效。東區-2定位為「宜居新區、門戶商圈及濱海地標」的「東區-2」,總面積為1.38平方公里,整個範圍屬都市性地區,土地用途涵蓋12個類別,共76幅建設地段。在總規中提出的、政府曾向中央申請填海的0.36平方公里綠地,最終沒有落實,「東區-2」綠地面積因而比諮詢草案減少約四成七。

「東區-2」即新城A區及其周邊區域,2022年10月展開的公開諮詢草案,提出其面積為1.74平方公里,當中「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用地」總面積71.1萬平方米,擬填造的綠地位於澳門半島與A區之間的水道。最終於特區公報刊登的行政法規,東區-2整個範圍屬都市性地區,土地用途涵蓋12個類別,共76幅建設地段,其中居住用地49幅,總面積43.3萬多平方米;商業用地3幅,總面積約1.5萬平方米;公用設施用地17幅,總面積20.7萬多平方米,按政府機關、衛生醫療、教育、文化、康體、社會設施等配置。至於公共基礎設施用地面積共34.7萬多平方米,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37.3萬多平方米。

行政法規規定,「東區-2」的發展策略旨在配合區域合作的框架下,落實房屋政策,助力經濟多元,建設綠色新區,打造濱海門戶,推動公交優先以及發展地下空間。

「東區-2」規劃3.2萬個居住單位,當中社屋約4,000個單位、經屋約2.4萬個單位,其他類型房屋約4,000個單位,預計居住人口9.6萬人,以宜居新區、門戶商圈及濱海地標為定位,發展策略旨在配合區域合作框架下,落實房屋政策,助力經濟多元,建設綠色新區,打造濱海門戶,推動公交優先及發展地下空間。空間結構包括一軸帶、三核心、多廊道,即南北軸向的中央綠廊、三個輕軌站點、東西走向的綠化廊道劃分4個片區,及沿岸劃設濱海綠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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