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屋法」料今會期內送交大會審議

黃顯輝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簽署《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意見書,夾屋單位無論轉售多少次,轉售對象僅限於澳門永久性居民。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昨表示,預計今立法會期內該法案可送交立法會全體大會審議。
黃顯輝昨日會後表示,政府於7月27日向委員會送交最新修改文本,經接納委員會意見後,修改文本增加了兩條條文,增至共56條條文,新增了電子平台及電子通知,相關權限部門日後將會設專屬電子平台,接收購買夾屋的申請。
黃顯輝又指,委員關注16年禁售期及轉售限制,提案人將禁售期的計算日訂定於自房屋局交付單位日起計;無論轉售多少次,轉售對象僅限於澳門永久性居民,除首次轉售時,夾屋申請人需向政府補差價外,其後的再次轉售無需再向政府補差價。房屋局、財政局、入伙紙、相關單位的屋契等,均需列明夾屋單位的禁售期及轉售限制。
本屆立法會期將於8月15日結束,黃顯輝表示,預計該今立法會期內該法案可送交立法會全體大會審議,於明年4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