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政策壯大深合區企業自身發展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金融發展局為積極發揮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作為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新平台的作用,支持澳門特區債券市場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企業中長期外債審核登記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制定《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赴澳門發行債券專項扶持辦法》。
按照辦法當中的有關規定,採取了多項措施增強深合區企業前往澳門發債的適用範圍,例如將合作區企業通過間接方式在澳門成功發行債券納入補貼範圍,並將獎勵比例由原先募集資金規模的0.8%提高至2%,同時,外部評審費用補貼範圍由綠色債券擴大至綠色和可持續債券。
與此同時,相關辦法也優化了對債券市場仲介機構的獎勵機制,仲介機構在整個債券市場服務生態佔有重要位置,而在《辦法》當中優化了仲介機構的獎勵機制,對註冊在合作區,且為境內企業赴澳門成功發債提供服務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信用評級機構、綠色和可持續債券的外部評審機構,由每家每次10萬元的扶持標準,提升至按其實際服務金額予以補貼,單次最高不超過50萬元,每年每家機構限額100萬元。 儘管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金融發展局推出的是新政策,但是原債券扶持辦法有效期至2023年2月末,為保持新舊政策在時間上的有效銜接,《辦法》特別規定,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該辦法扶持條件的,可於2024年申請扶持資金,這也確保了政策的穩定性。期待企業能夠把握機遇,善用政策,壯大企業自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