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再「意淫」咪錶新政有助推行電子支付

為配合第5/2023號法律《公共泊車服務制度》及相關法例的規定,公共道路泊車位收費系統由2023年5月1日起不再接受現金及「消費卡」的支付方式。有關新規引起坊間熱議,甚至有居民質疑當局帶頭違法,拒收澳門法定貨幣,損害居民權利。另一方面,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表示,未來局方將加強各方宣傳,如在各個停車場、以及在咪錶張貼告示,冀推動居民多使用電子支付,提升全社會電子化水平。

據知,市民常說的電子支付,即流動支付,又稱流動付款、數碼付款、電子付款、掃碼付款、數碼支付、電子支付和掃碼支付,是指使用流動裝置進行付款的服務,在不需使用現金、支票或信用卡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使用流動裝置支付各項服務或數碼及實體商品的費用。然而,目前咪錶僅剩餘銀聯「閃付」及澳門通兩種支付方式,與當局所提出的「電子支付」有所出入,無論是銀聯「閃付」還是澳門通均屬於接觸式支付,並非流動裝置支付,因此從根本上來說,兩者並不是電子支付,仍是「舊支付方式」。

再者,不少居民反映咪錶用不到銀聯「閃付」支付,居民可謂別無選擇,「焗住」用澳門通卡支付,甚至有人為解決問題,購買澳門通卡及進行充值,需知道,使用第三方平台是需要支付手續費,這不禁令「官商勾結」一詞再次出現在社會上,令市民再質疑有關法例只是「益咗」第三方支付平台,這點值得特區政府留意。

此外,隨著恢復全面通關,來澳旅客漸漸恢復,居民及旅客的矛盾再現時,日前有居民反映北區旅遊巴隨意停車上落客,影響居民出入,怎知交通局為旅遊巴「大開門路」,直接將該路段的停車位改成旅遊巴上落客,這等損害居民利益的行為,事前竟沒有諮詢過居民意見,再加上咪錶事件,交通局近期施政實在是差強人意,多次不聽民意,實在影響居民對特區政府的觀感。

筆者認為,當局推行電子化可以理解,但「當做事的人都不清楚事情是什麼就盲目推行」,實在不是一個負責任政府應有的行為,建議當局儘早立法明確電子支付至相關法律關係。同時,需知道所有政策都需要居民配合,若要「政通」則需「人和」,交通局這些不重民意的行為實在難令居民信服,何來「人和」之說,只會影響居民對當局施政的觀感及信賴,因此奉勸交通局勿再「意淫」咪錶新政有助推行電子支付,傾聽民意以及真正理解何為電子支付方是正途。

南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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