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對夾屋定價存分歧

黃顯輝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邀請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列席討論《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會議,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委員對於夾屋定價存在分歧,政府代表指由於夾屋屬私樓性質,定價以同區相鄰私樓作參考,有委員表示認同,但有委員提出,建議參考「經屋法」,以成本價作為夾屋定價。

黃顯輝表示,委員對於夾屋定價及定價的時機較為關注。其中,委員對於夾屋定價存在分歧。有委員認同政府代表指由於夾屋屬私樓性質,定價以同區相鄰私樓作參考。但有委員提出,參考「經屋法」,以成本價(包括土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作為夾屋定價。

委員會又關注到定價時機問題,黃顯輝指,不會在開隊時先訂好價格,有委員則提出,以簽署預約買賣合同前一定時間,例如3個月、半年作為訂定夾屋售價的時機,雖然政府與委員會對之未有共識,但委員會認為需要在法律中訂明定價時機。至於夾屋的補貼比率,則由行政長官以行政批示方式訂定。

另外,委員會對於大型設備維修基金的運用作出關注,黃顯輝引述政府代表會上指,未來會以行政法規訂明批准使用該基金的主管實體,例如屬房屋局或工務局,至於在動用程序上,政府代表表示﹕「有嚴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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