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夾屋就快上樓時定價

黃顯輝(左)、梁孫旭
立法會三常會續與政府代表討論《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律》草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房屋局局長山禮度等政府官員出席會議。三常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引述政府代表回應指,政府會在夾屋就快「上樓」時,計算到相關成本時,才能定價,但在「開隊」時不會。此外,申請階段必須使用房屋局專有電子平台,政府鼓勵申請人用「一戶通」識別身份,轉去該平台,並希望團體或年輕人能協助長者、殘疾人士作電子申請。對於居民因在深合區工作、學習而在澳未住滿7年或影響夾屋資格,政府將另外制訂法律,讓上述居民法定福利、權利不會受影響。
黃顯輝表示,是次會議與政府代表完成第七條至第二十條條文的細則性審議,下周再討論其餘條文,以完成第一輪細則性審議。委員比較關注夾屋的申請環節,為何在申請開始的階段,不列明夾屋的售價、呎價。政府回應,即使是現在的經屋,亦不會在一開始展開申請程序當時就透露有關價格,而是通常在交樓之前,才會透過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相關呎價。政府代表舉例,有經屋於2019年開始申請,但經歷疫情等種種原因,部分經屋需要2024年才能上樓。經歷如此長時間,政府很難預計到期間的成本價。所以從客觀角度,當就快上樓,政府計算到相關成本,才能定價。
委員會關注申請人在澳逗留時間
同時,委員會關注到法案提及了夾屋申請人必須是澳門居民,且至少在本澳連續或間斷居留7年,而法案提到的例外情況,並未包括在大灣區或橫琴粵澳深合區生活的澳門居民。很多委員會關注到,目前本澳正融入大灣區,居民在大灣區尤其是在深合區工作、學習、生活及投資,可能一年365日都並非身處澳門。有居民可能因此在澳未滿7年,導致其申請夾屋的資格受影響。
黃顯輝引述政府代表回應指,政府在起草該法案條文時已有考慮上述問題,但並不適宜在該法案上提及上述情況。政府將在深合區方面制訂其他法律法規,規範在深合區生活的澳門人,讓其法定的福利、權利不會受影響。政府會有「一籃子」的考慮,而並非僅僅針對夾屋制度。
政府鼓勵申請人使用「一戶通」
此外,電子方式申請方面,委員會認為有一些長者或傷殘人士不熟悉電子方式。政府代表解釋,政府鼓勵申請人用「一戶通」識別身份,轉去房屋局專有電子平台,遞交申請或補充資料,希望團體、年輕人能協助長者、殘疾人士作電子申請。遞交申請或補充資料必須透過電子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遞交資料,但上述所指是針對申請階段用電子方式。但其他程序,如除名、上樓等,可以書面、郵遞,以及親身等方式,按現有一般行政程序通知。
計分排序方面,有委員指出,政府在法案理由陳述列明「夾屋申請對象主要為青年人」,但評分考慮因素並無包括青年人一項,即青年人申請並無加分。對於評分要素要否加入青年人,黃顯輝指政府持開放態度,將繼續聆聽社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