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揭假結婚案四人法辦 「契媽」女兒涉助工程公司主管夫妻騙居留權

警方揭發4名涉案嫌犯

治安警察局近日揭發一宗假結婚案,一名澳門「契媽」涉嫌介紹女兒與內地「契仔」於2008年假結婚,收取2萬澳門元酬勞。該名「契仔」與內地妻子先假離婚後復婚,二人及其3名子女皆已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

他們涉嫌促成及締結虛假婚姻,目的是協助「契仔」與內地妻子及子女獲得澳門居民身份證。治安警察局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4名嫌犯涉嫌違反「為取得許可而虛偽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另外涉及「關於身份的虛假聲明」及「作虛假之當事人的陳述或聲明」,將他們移交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發言人公佈案情

第1名嫌犯為50歲鍾姓男子,曾為內地居民,現為澳門居民,報稱工程公司主管,案中「契仔」,涉先後假離婚、假結婚、真復婚,一家五口已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居住馬大臣街某單位;第2名嫌犯為45歲譚姓女子,曾為內地居民,現為澳門居民,報稱服務員,為鍾某事實上的妻子,為其誕下2女1子;第3姓嫌犯為40歲李姓澳門女子,報稱餐廳經理,案中「假前妻」,實際上為鍾某「契妹」,2010年,她曾與他人誕下1子,由鍾某冒充生父;第4名嫌犯為65歲梁姓本澳女子,報稱無業,案中「中介人」,李女母親,同時為鍾某「契媽」。

案情指,鍾某與譚某於1999結婚,譚某為其分別於2000年、2004年誕下兩名女兒。2008年,在「契媽」介紹下,鍾某1月先與譚某假離婚,5月在內地與「契妹」李某假結婚。2012年,鍾某成功為自己及長女取得非永久居民身份證。2010年,鍾某與譚某誕下幼子。同年,「假妻」李某亦誕下一子,但生父並非與鍾某。2015年,鍾某與「假妻」李某在內地離婚。2017年,鍾某與譚某於內地復婚。2022年,譚某、次女及幼子成功取得澳門非永久居民身份證。

治安警察局因應譚某與鍾某復婚取得非永久居民身份證,再次翻查資料審查,發覺存疑。今年1月26日,警方前往各嫌犯登記的住所調查及問話,繼而揭發該案。最初4名嫌犯皆否認,期間李某承認應母親梁某要求,與鍾某假結婚,讓梁某獲得2萬澳門元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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