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加快促進粵港澳大灣區人才自由流動

大灣區規劃綱要推出三年,人才、物資、人員、資金和信息等創新生產要素在灣區城市內自由流動,是推進大灣區建設的關鍵所在。經科局在回覆議員書面質詢時提及,將建立互通互認的人才招引體系、職業資格互認體系、人才職稱標準體系,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和便利通關政策,並提供就業補貼、租金補貼等扶持政策。
除推出政策吸引人才外,有效地推動人才、物資、人員、資金和信息等創新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也是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重點建設目標。確保灣區城市之間的人才能夠自由流動,其中一個重要元素是對人才的專業資格認定。事實上,作為建立在「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三種貨幣」的基礎上,粵港澳大灣區無疑是最具潛力的灣區經濟體,因此在人才的專業資格認定上也存在一定的制度銜接問題。
為此,粵港澳三地需要積極研究創設新的制度,包括確專業資格互認得有效機制,讓人才要素可以自由流動,藉此精準對接好人才需求,從而更好地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發展。
子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