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冀當局完善動保法內容 堵塞漏洞免虐畜者逃脫責任

動物庇護中心收留的流浪貓
《動物保護法》(下稱動保法)生效至今5年多,棄養及虐待動物事件仍時有發生。有動物保育團體認為,法律部分內容仍存在漏洞,仍有不少不法分子,企圖透過法律漏洞逃脫責任,團體促請當局完善法律條文,讓動物生命得到充分的保障。
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負責人梁小姐回應本報諮詢時表示,《動保法》部分內容已經過時,當今社會變化大,雖然生效後有關虐待動物事件已經下降,但仍有不少不法分子,企圖透過《動保法》漏洞,逃脫責任。根據前幾年發生於本澳的遺棄動物案件資料顯示,一些動物飼主為了逃避1,000元的罰款,將動物帶到偏遠地區遺棄;而《動保法》對此無作出具體說明。她期望當局對《動保法》作出更加詳細說明,讓更多動物生命得到保障。
提高市民對動物生命認知比較重要
《動保法》生效後,有關動物棄養情況明顯減少。梁小姐表示,《動保法》有效約束動物飼主對待動物的行為,令棄養情況較法律生效前大為下降,而本澳動物保護團體與市政署開會研討有關動物棄養情況,認為在社會上提高市民對動物生命認知為比較重要的一步,市政署亦與動保團體於去(2021)年合辦了38場校園講座及22場領養分享講座,累計4,489人次參與,加強向市民宣傳「做個盡責寵物主人」、「飼養寵物前應三思」、「不要隨意棄養動物」等觀念。

動物庇護中心領養個案超二千宗
梁小姐表示,截止至去年(2021)9月,動物庇護中心住有103隻狗及226隻貓。儘管偶有遇上虐待動物事件,但中心處理的領養個案已超2,000宗,包括貓、狗、兔及倉鼠,數字令人鼓舞和欣慰。多年來動保團體積極到各學校(由幼稚園到大學)、社團及機構等進行「生命講座」,推廣生命的重要性,她期望不久的將來在社會的努力下,能夠共建一個人與動物和睦相處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