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男莊荷訛稱網上刷單賺錢 5男女被騙 共損失逾31萬
日前有5名本地男女透過社交平台得知可刷單賺錢,結果賺取100多元佣金後,被對方拖延歸還貨款及佣金,其中5人報案稱損失澳門元近30萬。司警在北區拘捕1名男莊荷,期間有人承認作案。
被捕本地男子姓張,25歲,報稱莊荷;5名事主為4男1女,均為本澳居民,年齡介乎21至38歲。
案情指,本(12)月22至28日期間,5名事主報案稱透過社交平台上發現有兼職刷單的工作,於是聯絡對方,對方聲稱只要到指定購物網站進行購物,達到一定銷售金額時就能夠獲得款項7%至12%作為佣金。隨後騙徒指示事主將所需購買的物品加入購物車,並非付款下單,然後截圖給對方,再把購物款項轉賬至對方指定賬戶進行刷單。初期5名事主完成刷單後,能夠收回本金及佣金,對此令事主感到深信不疑,隨後騙徒將消費金額升級,要求事主購買更多貨品亦「支付」更多貨款,事主完成後要求退回本金及佣金,對方卻要求再次刷單才能退回款項,事主懷疑被騙報警,報稱損失澳門元近30萬,其中1人損失最多,損失金額達28萬元,最終5名事主亦無法收回本金。
司警經調查後鎖定疑犯目標,於前(28)日中午在北區某銀行外截獲嫌犯張某,有人承認作案,聲稱從12月中旬起應朋友要求借出其銀行戶口用作收取騙款,收取後再將騙款轉帳到其他銀行戶口內,其中每1筆能夠獲得騙款10%作為報酬,期間不法獲利約3萬元;司警懷疑有人曾以該賬戶向眾人發放佣金,不排除有更多受害者被騙,呼籲盡快報警。司警現時正追查涉案男同夥下落。案件涉巨額詐騙及洗錢已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