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屋為減經屋供應壓力而設 李良汪促設銜接機制助有能力者換樓

李良汪

政府公佈未來5年陸續啟動興建約7,000至1萬個「夾屋」單位,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立法會議員李良汪表示,政府將「夾屋」定位為私人住房,為夾心居民提供新的置業途徑,冀減輕經屋供應壓力,他建議當局在經屋和「夾屋」間制定銜接制度,讓將來有能力的經屋持有者,能在轉售經屋後轉到私人市場,或者銜接至夾屋制度當中,為其提供改善居住環境的途徑,同時亦為經屋流轉提供條件,讓更多有需要人士可以「上樓」。

「夾屋」可解決部分群體住屋訴求

社會有意見認為,自新修訂的《經濟房屋法》確立經屋永遠姓「經」,居民對於經屋的需求可能轉移至「夾屋」,若其定價與經屋相距太大,而申請及出售又有一定限制,將會令「夾屋」與經屋一樣變成「雞肋」?李良汪表示,經屋永遠姓「經」、「去投資化」後,社會對經屋的需求的確產生了變化,以剛過去的一輪經屋申請來看,與過去「爭崩頭」的情況相比,超額申請的幅度明顯下降。但他認為:「社會不同群體嘅住屋訴求會不斷累積同增加,所以更加要掌握數據、科學分析,先可以評估未來社會需求,然後落實興建。」現時當局已有一定土地儲備,在不影響公共房屋供應的情況下,是適當時候透過「夾屋」解決部分群體的住屋訴求,完善本澳房屋階梯建設。

李良汪補充,當局於去年曾就《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向社會作公開諮詢,當中,確定「夾心階層」定義是諮詢重點,相關諮詢已完成逾1年,相信當局已掌握足夠意見及訴求,為作出明確定義提供條件。他建議當局盡早落實並向社會公佈,除了作為私人住房的定位外,尤其更需界定申請資格、房屋定價等重要內容,讓公眾明悉。

倡制定恆常性住屋需求評估機制

有意見認為,當局可藉「夾屋」立法扭轉現時先規劃後申請的做法,按申請需求作出規劃,避免出現戶型錯配情況。李良汪認為,每一個階段因應社會環境、經濟狀態、就業情況,以至個人狀況等因素,居民對住屋類型的需求必然會產生變化,因此,他認同當局應先掌握需求數據,再確定規劃方向,但更重要的是供應量,否則「規劃後又要等十幾年先上到樓,到時情況又可能唔同咗。」

他建議,當局應制定恆常性住屋需求調查及評估機制,因應未來人口變化、城市規劃,適時作出相應調整,並制定每年各階梯房屋供應數量及落成時間表,按序推進,回應社會訴求。

制經夾屋銜接制度助有能力者「向上流」

另外,現時各階梯房屋之間並不銜接,特別是經屋姓「經」,其持有人要向上流動改善居住環境並不容易,若經濟一般的居民可能要「住死一世經屋」。李良汪指出,推出經屋的目的主要有兩個,其一是協助特定收入水平與財產的居民解決住房問題;其二為促進符合居民購買力的房屋供應。他認同上述的政策原意,但認為,當局制定五個房屋階梯,目的為滿足本澳不同人士的置業需求,既然現時「夾屋」已定位為私人住房,而其價格亦介乎經屋與私人樓宇之間,建議當局研究制定銜接制度,讓將來有能力的經屋持有者,能在轉售經屋後轉到私人市場或者銜接至夾屋制度當中,為其提供改善居住環境的途徑,同時亦為經屋流轉提供條件,讓更多有需要人士可以「上樓」。

而現時政府收回土地雖然較多,但有意見指出,若採用澳門半島或氹仔閒置地,可能涉及城市規劃,建議當局利用新城填海A區土地作為興建夾屋試點,盡快落成。李良汪認為,無論利用回收土地或在新城A區興建夾屋,實際上都涉及未來整個城市的佈局與規劃。當局早前曾表示爭取於本年底前公佈城市總體規劃文本,現時雖然仍未見出台,但相信已接近完成階段,期望當局盡早公佈,並按照總體規劃落實各分區具體規劃,加快本澳未來城市建設。

他並提到,五個房屋階梯的興建規劃涉及不同政府部門,促請各相關部門加強協作,推進落實相關工作,增加社會大眾對本澳房屋政策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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