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數字經濟融合發展成必然趨勢
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
金融專業委員會委員 李煜霖
廣東省人大常委制定了《廣東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條例當中直接指出,為了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推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位化,推動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全面建設數字經濟強省。將產業發展以法律法規形式表現出來,彰顯出廣東省發展數字經濟的信心。
從《廣東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的框架來看,條例所含括的數字化經濟包括數字工業化、工業數字化、農業數字化、服務業數字化、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數字技術創新、數字基礎建設措施,以及保障措施。而在數字工業化的章節當中,更明確指出了重點培育包括新一代電子資訊;軟體與資訊服務;超高清視頻顯示;半導體與積體電路;智能機器人;區塊鏈與量子資訊;數字創意;以及其他重要數字產業集群。從條例章節來看,廣東省未來在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是具有相當規劃性和指向性。
廣東省出台《廣東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預視著數字產業已經成為整個廣東省的經濟發展重點之一,而相關條例適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換言之,在整個灣區城市群當中,除了澳門和香港外,其餘城市都會依照《廣東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的引導而發展。面對這樣的發展背景,澳門在自身的實際情況,推動發展數字經濟,也是一個必然方向。
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的不斷發展,產業之間的相互深度融合發展也是一個必然的趨勢。為應對相關經濟發展趨勢,特別是在數字經濟方面的發展,澳門必然需要抓緊部署,這樣才能與其他灣區城市發展同步,才能發揮出灣區引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