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焯華會否移交內地? 黃司:一切依照法律制度進行

周焯華(前排左二)送往檢察院偵辦

本澳賭業大亨周焯華案全城轟動,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受訪時稱,已向行政長官報告這宗重要犯罪案件。至於內地有否提出移交要求及會否移交嫌犯予內地?他稱內地和澳門都非常清晰,一切依照法律制度進行。此外,以周焯華為首的11名涉案人士已被司警拘捕並移送檢察院偵辦,檢察院經偵訊後,認為該團伙成員分別涉嫌觸犯4項罪行,其中「領導犯罪集團罪」最高可處12年徒刑,考慮上述犯罪的嚴重性質,尤其考慮該等犯罪對本澳博彩業的合法經營和對本澳金融秩序的穩定產生嚴重影響和衝擊,為防止相關嫌犯逃脫,對周焯華等5名嫌犯進行強制羈押措施,其餘6人可保釋但禁止離境。

黃少澤昨日出席立法會施政辯論被傳媒追問周焯華案。他說,一般犯罪不需要向特首報告,但重要犯罪均一定要向特首報告,他已向行政長官報告這宗重要犯罪案件,但不方便透露行政長官回覆。至於內地有否提出移交要求以及會否移交嫌犯予內地?他指出,內地和澳門非常清晰,共同依照法律制度處理,又稱自己去年曾回應類似問題,他不再回覆,強調澳門是會按照本地法律懲處在澳門發生的犯罪。

黃少澤

被問及為何警方在溫州檢察院公布批捕周焯華後採取拘捕行動,黃少澤解釋表示,案件在2019年已經展開調查,指有些案件調查需時很久,「調查一兩年屬普通」,形容調查1年多後才行動並不奇怪。他又引述司警發言人指時機、條件成熟,強調其中1個清晰條件是內地公布了(案件),警方需要行動,否則有些證據就會流失。

至於其他貴賓廳有否這類情況,周焯華在海外搭建賭博網站有否違反澳門法律,是否已瓦解整個集團等一系列問題,黃少澤均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透露作出回應。

黃少澤:目前無任何線索或證據顯示有人會搞事

有傳媒問及案件會否影響本澳治安形勢,黃少澤表示,目前無任何線索或證據顯示有人會搞事,「如果有人搞事,唔論咩人、任何時候、任何原因,去衝擊社會、去損害社會安全,違反法律規定,警方一定依法執法。」

他強調警方今次行動依法執法,在司法當局領導及監督下開展相關執法工作,一切嚴謹依照法律規定去進行。而保安當局對任何個案都會評估對社會治安的影響,評估工作無時無刻進行。

周焯華涉4控罪被強制羈押防潛逃

檢察院昨晚發佈消息,周焯華案中的11名涉案人士,經檢察院初步偵辦後,認為有充分跡象顯示該團伙成員分別涉嫌觸犯:「參加犯罪集團罪」、「領導犯罪集團罪」、「清洗黑錢罪」、「不法經營賭博罪」罪,其中「領導犯罪集團罪」,最高可處12年徒刑,而「參加犯罪集團罪」,最高可處10年徒刑。檢察院表示,考慮上述犯罪的嚴重性質,尤其考慮該等犯罪對本澳博彩業的合法經營和對本澳金融秩序的穩定產生嚴重影響和衝擊,為防止相關嫌犯逃脫,刑事起訴法庭接納承辦檢察官的建議,對案中周姓等5名嫌犯依法採用羈押強制措施,對另外6名嫌犯分別採取提供身份資料及居所書錄、繳納擔保金、定期報到以及禁止離境等強制措施。檢察院將繼續對案件進行後續偵查措施。

昨日清晨6時許,澳門監獄兩輛車駛入檢察院,至6時44分離開,期間荷槍實彈的獄警在場戒備。有消息透露,經過逾14小時偵訊,刑庭法官接納檢方建議,對周焯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周焯華懷疑在上述其中一輛監獄車輛上,被送往路環監獄。

周焯華疑在內地開設賭場於26日晚遭溫州法院批捕,事件隨即轟動中港澳三地,周焯華以於翌日在太陽城總部被司警帶走調查,引起全城熱議。司警28日進行特別發佈,指司警局偵破一宗以周焯華為首涉及犯罪集團、不法經營賭博及清洗黑錢罪的案件,案件與近日溫州通報的批捕案極度相似,合共拘捕11名嫌犯,相關其後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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