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判例法中的那些趣事》之一

Best Endeavours Clauses

          澳門人文社會科學促進會副會長兼法律英語委員會主任

                            孫宏友

英美合同法中對要約的陳述有「陳述要清晰」的要求,否則不構成有效的offer。本次要分享的是其中的best endeavours’ clauses——即盡最大努力條款,涉及的就是vague offer的效力問題。談到這個條款,不能不提及英國的判例Dany Lions Ltd v Bristol Cars Ltd [2014],說的是原告須「盡最大努力」為Bristol Cars尋找專業的Classic car restorer的故事。

被告認為原告並未盡最大努力行事,而是為其找了另外一家車行來修復其車輛,多出的額外的費用由被告支付。此案中,法官認為須有具體客觀標準來衡量何為「盡最大努力」。該判例的先例之一為Jet2.com v Blackpool Airports [2012]一案,法官支持適用best endeavours原則,認為航運公司有義務為原告提供低成本的服務,即使這樣做的後果會導致其超過正常的營運時間。 Dany案的價值在於為先例中具有不確定性的「盡最大努力」原則提供了可以clarify的客觀標準,比如previous business dealings、specialist trade practice等。如此,合同的要約即不會輕易地因模糊而失效。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