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店月中起實施強制登記 不按時登記會被罰款2萬元

11月15日起所有外賣場所都須強制登記

疫情期間很多餐廳都不開堂食只提供外賣,加上電子支付普及,近年本澳外賣店和配送服務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發展,至今本澳有近1900間外賣店,但當中亦衍生不少衛生問題,例如曾揭「廁所魚」個案、外賣飲料店用過期食材,以及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等。為加強規管,《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將在本月15日起生效,在制度生效後才開業的外賣店,須先向市政署登記,否則會被罰款2萬元。市政署並規定外賣店必須有實體店且不能設於住宅內,外賣店亦須在店內及網上顯示其登記編號,以便居民識別和作出監督。

戴祖義、柯嵐、吳秀虹、張桂達昨出席《澳門講場》

本澳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邀請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副主席柯嵐、委員吳秀虹、食品安全廳廳長張桂達出席,探討食品安全監督工作。期間,不少市民關注外賣店監管,其中,有居民投訴,透過網上平台「幫襯」A食店,但取貨卻是B食店提供,擔心食物安全。有市民關注在住宅製作食物,再透網上平台銷售,有否違法?以及網購外地食品和保健品,進食後不適,是否受到《食品安全法》保障?

外賣店必須要有實體店不能設於住宅

戴祖義表示,《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將於11月15日正式生效,對象為任何現時未領有准照,且涉及食品處理、加工、調配的外賣場所,包括如:小食店、外賣飯盒店、燒味/鹵味店、外賣飲料店、壽司刺身店、麵包西餅店、烹煮或調配外賣食品的便利店及手信店等。屆時新開業的外賣店必須在獲發登記證明後方可向公眾開放。在法規生效前已在財政局申報開業的場所經營者,須自法規生效之日起6個月的過渡期內(即明年5月15日或之前)向市政署申請登記並獲發登記證明。他呼籲業界配合登記。

市政署暫未收到外賣時間過長投訴

吳秀虹則補充指,在新的登記制度下,外賣店必須要有實體店,但不可設在私人住宅;11月15日制度生效後,新開業的外賣店必須在獲發登記證明後方可向公眾開放;無論是新舊的外賣場所,倘若未獲登記證明而向公眾開放,會被科澳門元2萬元罰款,所以她呼籲業界盡快登記。

吳秀虹續表示,外賣店未有將登記證明或資料張貼在場所當眼位置,或上載網絡媒體上會被科5,000元罰款,有關規定是供消費者識別店舖是否受監管。場所轉手須通知市政署,否則會被罰7500元。食品外賣平台如沒有確保使用平台的外賣店已依法登記,並繼續允許該外賣店上線,科5,000元罰款。

她又提到,新制度亦對外賣場所設置提出要求,包括要有通風設備、有防止昆蟲滋生的設備、收集垃圾設備、自來水供水網等基本衛生條件,否則會被罰1.5萬元至3.5萬元。

外賣店必須有實體店是為溯源

張桂達表示,外賣店強制登記制度在本月中生效,市民可能有誤解,以為當局在11月15日起才對外賣進行監管,其實自2013年《食安法》生效自今,當局一直有對市場上接近1900間外賣店等進行監管,相關監管要求和食肆一致,巡查人員會到相關場所中,從食材的購買、儲存、環境衛生、人員個人衛生、食物處理等進行審查,若發現不當地方會作出指正。

現有的外賣店須半年內向市政署登記

他透露,自《食安法》生效以來,當局對外賣店的檢控和採取預防控制措施,例如強制性要店鋪清潔或停業個案,有20多宗。當局要求必須有實體店原因是為了溯源,防止出現網上登記是A店,或事實卻是另一間店鋪,甚至是貿易行等與事實不符的問題。

未收到外賣配送時間過長投訴

對於有市民關注當局有否對外賣配送服務時間作出規管?張桂達表示,署方一直有與外賣平台保持溝通,因應其業務向業界提供不同的衛生指引和培訓,包括分別在2019年和今年一共為外賣配送員舉辦了5場培訓,合共200名配送員參加,當有需要時,當局會要求外賣平台提交過去 1個月的送餐時間比率作分析,如若配送時間過長會進行勸喻,並向平台提出建議,例如在配送高峰期應做好時間控制,適當減少接單,或要求顧客下樓取餐,縮減送餐時間。

他解釋,一般食物在室溫逾 2小時會開始變壞,但由於本澳地方小,根據平台數據,有9成以上的訂單都在30至45分鐘完成送餐服務。過去2年市政署收到7宗有關外賣平台的意見及查詢個案,收到的投訴個案主要是食物有昆蟲,暫未有送餐時間過長投訴。

對肉類配送有監管指引

現時本澳有不少網上超市,當中出售食品包括解活食品和冰鮮、冷凍食物,如何確保這些食品在配送中保持安全衛生?張桂達表示,對於網上超市食材配送服務,當局有就肉類配送發出指南,如在監管中發現運送時未符合衛生標準,會影響店舖續牌。

今年有13宗食物中毒個案

另外,柯嵐表示,署方因應疫情下加強冷鏈食品、環境及從業者防疫工作,對有關人士做定期核檢,強化人員的進出管理,及早鎖定需檢驗人群,並開發冷鏈食品追溯系統以便追蹤;至今年9月,檢驗4.25萬個樣本,未出現異常。

張桂達表示,署方目前對所有入口鮮活食品作強制檢驗,亦對市面零售食品及供餐場所巡查,至今年9月,在6,235間有關場所中巡查逾7,000次;署方在市政在線接到有關食安的個案近200宗,食安專線接到180宗,如有關場所食安問題,署方會即時到場巡查並要求跟進,食物中毒個案在去年及今年分別接到36宗及13宗,主要是場所生熟食物交叉污染導致,他呼籲市民如發現問題應盡早與署方聯絡。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